商务部提请WTO设专家组 审查美国法案排除中国新能源车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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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15日以不具名发言人答记者问的名义证实,北京官方已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案,要求针对美国《降低通膨法案》排除中国制新能源车辆等有关措施,却未能与中方透过磋商达成解决方案为由,提请设立专家组加以审查。

商务部官网15日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诉美‘通胀削减法’(降低通膨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世贸争端案答记者问”为题,发布上述讯息。

商务部表示,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为全球能源绿色转型、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为维护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权益,中方3月26日将美国《降低通膨法案》有关新能源汽车补贴等措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且由于美方“未能与中方通过磋商”达成解决方案,中方7月15日向WTO提出设立专家组请求。

5月14日,美国总统拜登向包括电动车、太阳能板、锂电池等一系列中国商品加征关税。(Reuters)

商务部表明,美国《降低通膨法案》以使用美国等特定地区产品作为补贴前提,排斥中国等WTO成员产品,“人为设置贸易壁垒,推高能源绿色转型成本,无论如何包装美化,都无法改变涉案补贴歧视性、保护主义和违反WTO规则的本质”。中方坚决推进诉讼程序,是以实际行动维护“以WTO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权威性和有效性”,维护国际应对气候变化的共同努力,并敦促美方遵守规则,停止滥用产业政策损害国际应对气候变化合作。

美国财政部去年12月1日提出补贴电动车新规定,详细说明电动车如何根据《降低通膨法案》,有资格获得最高7500美元的税收抵免。

新规明定自2024年起,符合资格的洁净能源车辆不能含有由“有疑虑的外国实体”制造或组装的动力电池元件。2025年起,符合资格的车辆也不能含有由上述实体采掘、处理或回收的关键矿物。此举被视为排除产量均居全球之冠的中国制电动车及动力电池。

时至今年3月26日,中国正式向WTO提出告诉,指控美方在《降低通膨法案》制定新能源汽车歧视性补贴政策,将中国等WTO成员产品排除在外,违反WTO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