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多间银行执行“不封顶不放贷”政策 业内料有助降低烂尾风险
深圳多间商业银行要求,自周五(5日)起执行“不封顶不放贷”政策,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有助于降低烂尾风险。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深圳房企人士及深圳一间国有银行工作人员均证实,已于周四(4日)收到相关通知,称“深圳多间商业银行要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需在主体封顶后才能放款。”
不过,房企人士就认为“影响不大”,“因为我们在深圳区域的楼盘已经接近封顶,(政策)对在深圳有较大面积土储但还没开发的房企会有较大影响。”
另一间股份行个人贷款经理亦表示,政策已自周五(5日)开始实行,“人行要求银行在个人按揭贷款方面,必须等项目主体封顶了才可以放贷,如果主体没封顶,是不让放贷的。”
那么,从银行的角度怎样才算主体封顶?据介绍,封顶之后才有竣工,而竣工指的是要国土部门验收,合格之后才算竣工。上述个人贷款经理表示,以30层的楼盘为例,封顶就是30层要全部完工,“里面装修可以还没好,但主体要建好。如果只是25层,还没建满30层,银行就没办法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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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续指,“对购楼者来说其实是一个保障。”前几年深圳有要求主体须建立三分之二才能售卖,现在是要求必须达到封顶才能放贷。如果客户不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楼也可以,但就需要客户和开发商商榷。
事实上,“不封顶不放贷”在监管文件中早有提及。央行2003年发布的“121号文”和2007年发布的“359号文”,均提及要求封顶后才能放贷的政策。
其中,2003年发布的“121号文”要求,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而购买商业用房则需要竣工验收后才能发放贷款。2007年发布的“359号文”提到,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目前这一条款仍然有效。
据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介绍,上述文件已经明确规定封顶以后才能发放按揭贷款,不过由于楼价快速上涨,银行抢占楼贷份额,部分银行就迎合开发商的需要,在按揭楼盘没有封顶时放贷,封顶前放贷由此成为“潜规则”。
李宇嘉说,“由于开发商高周转的经营策略,挪用预售资金的普遍性,导致房屋交付出现困难甚至烂尾,封顶之前发放按揭贷款是重要的助推因素。当贷款被挪用之后,如果项目没有封顶,延期交付和烂尾的风险会加大。”
目前,深圳新楼供应量相比以前出现了显著下滑。据深圳中原研究中心监测,2024年深圳现售住宅项目4个,占比不足9%;现售住宅供应套数863套,占比不足5%。而2023年深圳现售住宅项目16个,占比不足11%;现售住宅供应套数2800套,占比不足5%。
深圳市住建局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深圳新楼住宅可售房源51277套,去化周期小幅下降至22.3个月,主要是新楼供应减少,房企集中精力去化在售项目,因此可售库存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