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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家”互补不足

撰文: 客户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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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看私家医生,一般在诊症后医生都会为病人开药及配药。这安排其实相当方便,因为省却了病人拿着医生处方到外面的药房配药,节省病人不少时间。然而这样的做法,却跟其他先进国家的制度很不同。在外地,医生一般只会在诊所配发给予病人一些简单的药物,而其他的药物,例如抗生素和慢性病药物等,其实病人都是需要到社群药房去配的。

由医生配发药物,最大的问题就是整个发放药物的过程都没有经过药剂师把关。这样从药物安全的角度来说,当然是没有那么理想。药剂师的工作,除了核对医生的处方和剂量,以确定无误之外,亦会给病人作出药物教育和提醒他们用药时需注意的事项。另外,他们亦会专业地为病人审视药物与药物之间有没有相互影响的情况出现。除此以外,药剂师亦会为病人提供可以代替专利药物,而较便宜的通用药选择建议。因此,药剂师的角色其实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如果要在香港大规模实行医药分家,亦即是说规定所有医生开处方给予病人到社群药房配药,我们必须要有完整和全面的零售药房监管制度,而当中重点就包括药房要长时间有合资格的药剂师驻场。但是这样做,无疑会增加售卖药物的成本。再者,供应药物的厂商,很多时都会给予私家医生一个较高的折扣或是其他优惠,因此比较起来,药房的来货价就显得相对昂贵。种种原因,都可能会令病人需要付出较高价钱才能购得药物,亦是香港实行医药分家其中一个最大的障碍。

但是随着远端视像医疗日渐盛行,我们有需要加快药物医药分家的程序。因为如果医生在视像诊症后由诊所运送药物给病人,整个过程其实需要合乎一定的法规和安全标准才能避免“送错药”的情况出现。然而这样做,却又会令成本增加。因此,如果能配合电子处方,病人拿着“药单”到社群药房配药,就能够减低“送错药”这问题的出现了。而当大量病人使用社群药房配药,药房跟药厂的议价能力亦会提高,因而令药物价格有下调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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