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储存有法】确保药物效用及安全性 家长必学6大要诀
一般家长都会在家中存放“平安药”以防万一,但药品在放置过程中容易受环境温度、光、水气、微生物等的影响,如果保存不当,即使在标记的“有效期”内,还是容易导致药物受潮、霉变、分解而失去效用。不仅药物疗效减弱或消失,甚至还可能产生有害我们身体的物质。因此,我们要认识正确的保存和放置药物方法,以确保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图片:VCG)
1. 药物应存放在阴凉干爽不受热的地方
药物的保存期可以因为多种原因而缩短,最主要的原因是药物的储存环境,包括温度、相对湿度、药物是否受到光线照射等等。一般药物应存放在阴凉干爽、不受太阳或灯光直接照射的地方,例如阴凉干爽不透光的柜子或抽屉,不应存放在浴室、厨房等潮湿受热的地方。
2. 不应一律把药物放进雪柜
除了针剂、栓剂等药物或医生另有指示,其他药物都不应放进雪柜里贮存,特别是乳膏剂、液体制剂和散剂。因为外用的乳膏保存温度过低会影响软膏的均匀性与药效;而止咳药水、抗敏药水或感冒药水等液体制剂,在过低的温度下可能会降低溶解度,导致药物浓度与原先标注的不符。另外,很多儿童药品都会用散剂,而细粉状的散剂放进雪柜后会容易受潮、结块,结块以后剂量就不准确了。所以以上常见药物在室温中存放即可。
3. 分清药物所需要的储存状态
一般来说,药品说明书上都会有表明药物所需要的储存状态,包括常温、阴凉避光处或冷藏等。常温表示2℃-30℃之间;阴凉避光处温度要求为20℃以下;冷藏要求温度为2℃-8℃。购买药品时一定要按照医生嘱咐或者药品说明书上标示的储藏条件存放药品。一般注明阴凉处或者冷藏的药品都是应该放进雪柜里贮存。
4. 不应保留未服完的处方药物
误服一些必须医生处方的药物,如抗生素、血压药、精神科药物等,可引致非常严重的后果,所以不应保留未服完的处方药物。即使病状相近,上次生病时服用的药物不一定适用于其他情况。对症下药,才能根治疾病。一般而言,可以在家居置有一些简单的成药,例如止痛药、便秘药、止泻药等。但在选购和使用这些药物前,应先咨询药房药剂师的意见。
5. 药物过期后不能继续服用
药物在保存期过后的功效及穏定性都未能确定,所以千万不要服用过期药物。如果药物的原包装拆开了,如眼药水,开封后超过1个月都不建议使用。而一般的药物在开封后可保存超过多于3个月,超过6个月就不建议继续使用。应定期检查家中药物有否过期,即使药物没有过期,若药物的形状、颜色、气味等有所变异,或有任何怀疑,应把药物丢弃。
6.把药物存放在原来的包装并好好保留
不论是医生处方的药物,还是外用药膏或成药,我们都应将药物存放在原来的容器或胶袋包装中,并把它们保留。因为包装上贴有药物标签,标明非常重要的资料,包括药名、成份含量、使用方法等等,能确保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