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揭每年逾百外佣因怀孕而求助 专家吁雇主勿做3件事免惹官非
有支援外佣的机构早前公布调查,揭过去6年,每年有约125宗外佣因怀孕而与雇主产生纠纷。调查亦表示,逾8成雇主误以为外佣怀孕而无法工作,可以把其解雇。香港外佣雇主关注组提醒雇主,虽然外佣突然怀孕而无法工作令人无奈,但仍需按雇佣条例给予产假和薪金,亦要注意一些事项。
融幼社在过往6年平均收到250宗外佣求助,超过一半牵涉外佣因怀孕而与雇主产生劳资纠纷,即每年超过100宗相关个案。机构近日公布调查结果,他们在2020年在街头访问了103名外佣雇主,99%受访者都经外佣中介公司聘请外佣,而所有雇主都相信中介公司应要为他们的外佣怀孕提供协助。
而调查亦显示,部分雇主对于劳工及性别歧视条例下的认识不足,因而对外佣怀孕的保障缺乏了解,仅51%雇主知道需要为外佣提供产假。另外有81%受访雇主不知道若他们不容许外佣放产假,外佣有权采取法律行动;更有84%受访雇主表示,若外佣因怀孕而无法工作,他们可将外佣解雇。另外,有66%受访雇主认为,非牟利机构对外佣的支援比对雇主多,同时缺乏相关规例支援雇主所需。
专家:雇主需依劳工法例为怀孕外佣提供保障
香港外佣雇主关注组召集人徐晓彤表示,所聘用的外佣怀孕的确会令雇主感烦恼,不过本港的劳工法例都保障外佣怀孕的权利。她提醒,产假已由10个星期修订为14个星期,如果外佣是在入职之后才怀孕,合资格的雇员(已按连续性合约工作40星期,并出示怀孕证明)都享有有薪产假。
徐晓彤提醒,雇主并不能以外佣怀孕为理由而将她解雇,亦不能指派粗重、危险或损害怀孕的工作给外佣,否则是违反《劳工法例》。“即使雇主愿意给予余下合约的薪金和福利,惟终止合约仍有机会涉及不合理解雇员工,一经定罪可罪款5万元以上。”她认为雇主知道消息后,必先要冷静,先向外佣索取怀孕证明书为准。
同时,雇主需要向新聘请的外佣说明,如果未合乎工作时数的资格,外佣是未能享有有薪产假,只有无薪产假。“如果在来港前验身是没有怀孕,到埗后就发现怀孕,建议雇主向相关机构追讨”。
另外,她亦强调,无论外佣决定返回原居地生产、在港生产,又或是终止怀孕,雇主都不宜加个人意见,“试过有雇主表达意见之外,被外佣告他歧视怀孕雇员”。她亦曾听说,雇主在亲友家倾诉外佣怀孕的烦恼,被亲友的外佣听到后再告知怀孕外佣,该雇主即被告歧视。因此,她建议雇主保持冷静,对外佣怀孕的事情持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