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童于朗豪坊被指踢跌1.8米高展品父赔3.4万元 律师:宜先咁做

撰文: 王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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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童在朗豪坊被屈“踢”跌1.8米高“天线得得b”Lala公仔展品,父母赔偿3.3万元的事件在网上疯传。小事主爸爸郑先生与记者分享当时情况慌乱,5岁长子和已破烂的展品吸引大批路人围观,儿子已吓得不敢张声,于是当时只想快速离开现场,故未经了解任何细节之下便作出巨额赔偿,事后查看网上流出片段时才反思当时过于仓卒。陆伟雄大律师了解事件后,表示此事件未必需要赔偿,劝家长遇上同类事件勿慌张急于赔偿,可先索取2项文件。

5岁小事主的爸爸郑先生接受访问时表示,当时妈妈和长子在朗豪坊一间玩具店闲逛,他和小儿子则在门外,他没有看到事情发生的经过。他其后听到一声巨响,只见长子站立在破碎展品旁边,店员再和他“说明”:“佢之前踢咗一脚。”让郑先生一心以为是儿子把展品踢跌,当下没有向儿子查问过程,也没有责怪儿子,不过当时店员亦没有出示闭路电视或其他证明指是儿子弄跌展品。“因为门外已经好多人围观,小朋友好惊,吓到唔敢出声,我哋净系想快啲走,就应承赔钱。”店员再打电话问公司如何处理,展品原标价5.28万元,最后郑先生以信用卡赔偿3.36万元。

郑先生之后获得网上流传的相片和闭路电视影片,发现儿子并没有主动踢跌展品,似乎是因人多行过,他侧身想避再后靠展品才误把展品推跌,而且儿子意识到时亦尽力想抱住展品但不果。他又质疑如此昂贵的展品亦没有作任何的保护措施,对儿子需负全责也感到不公平。该玩具公司今早发出声明,表示会主动联络事主跟进,郑先生接受访问时仍未收到对方联络。

记者再到该玩具店专页查看,该店已删除声明。

陆伟雄大律师:家长宜冷静 勿急于赔偿

陆伟雄大律师透过影片和相片初步了解事件,表示若从刑事案件去看,在法律层面上,10岁以下儿童是假定没有犯罪意图亦无须负上刑责,而且事件非恶意的刑事破坏,故店舖不能循刑事追究。若从民事索偿去看,是次事件上,小朋友属于无心之失,非恶意捣乱,其父母没有疏于管教之嫌,亦无须责任。

他坦言展品若如此贵重,“店舖至少要钉实佢、加围栏,甚至请个保安睇住,叫人唔好掂到”。他又指出法律上有“分担责任”一项,店舖没有妥善保护贵重展品也需负上部分责任,即使要求家长赔偿也不需全额赔偿。

对于家长就事件赔偿了3万多元,陆律师直言金额惊人。“店舖为商品买保险好常见,万一你赔咗之后,佢又去Claim保险咪好得益?”

他建议,家长一旦遇上同类事件,小朋友不慎弄坏商品,家长不用紧张和急于赔偿。如有相熟律师可先联络商讨,又或是向店舖索取货单以证明货品价值,“唔系佢话几钱就赔几钱,睇清楚先赔”,如货品能获保险赔偿更不用赔款。因此,家长可以与店舖索取文件,再商量赔偿方案。

而是次家长已赔偿,对于能否追讨款项,陆律师坦言钱已到别人手,要视乎店舖的处理,“(家长)可以问返间舖拎货单同保险证明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