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学生津贴】每学生可获2500元 明天开始申请、4月起派钱

撰文: 王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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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立法会财委会已批准为中学日校、小学和幼稚园学生提供一次性2,500元的学生津贴,教育局今日(8日)公布安排。由明天(9日)起,学校到所属区域教育服务处领取申请表格。家长填妥表格后,由学校核实其学生身分及于2月14日或以前交回教育局。预计可于收到申请后约六星期开始逐步发放津贴。此项津贴会在2020/2021学年起恒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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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今日(8日)向所有中学日校、小学和幼稚园发出通函,公布在2019/20学年为日校学生提供学生津贴的安排,预计全港约有90万名学生受惠,每位合资格者可获取一次性2,500元的学生津贴,涉款191亿元。

学校明天起领表 家长不用提交资料

由明天(9日)起,学校到所属区域教育服务处领取申请表格,而特殊幼儿中心及职业训练局则可到教育局特别职务办事处领取申请表格。现阶段,家长及学生无须提交其他文件,由教育局善用内部资料进行核实工作,有需要时才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文件,预计可于收到申请后约6星期开始逐步发放津贴。

表格简单 只需填上基本资料

据教育局发出的表格样本,家长只需填上学生的英文姓名、学校名称、就读年级、班别和身分证号码。而家长或监护人亦只需提供基本个人资料、银行帐户号码、手提电话和电邮等,由学校盖章便完成填表。

学生人人有份,惟夜校生、自修生和持学生签证人士除外。(资料图片)

不包括夜校生、自修生和学生签证人士

这项学生津贴不设资产审查。所有在申请日在香港就读于提供本地或非本地课程的中学日校、小学和特殊学校(包括公营学校、直资学校、英基学校及私立学校)及幼稚园(不论是否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学生皆可获得有关津贴。

另外,以下学生亦符合资格获得这项津贴:

(a)在有关学年的九月一日年满两岁八个月因有特殊需要而入读由社会福利署资助的特殊幼儿中心的儿童;

(b)就读由教育局资助的全日制启动课程的新来港儿童;

(c)就读职业训练局为中三离校生而设的全日制课程的学生。

但是,夜校学生、自修生、持学生签证来港就学及持有入境事务处发出担保书(坊间一般称为“行街纸”)的学生不符合资格。

教育局发言人补充:“正如行政长官在2019年《施政报告》建议,有关津贴将会由2020/21学年起恒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