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家长忧禁戴口罩难保障子女健康 校长:家长不应多虑
政府于上周五引用《紧急法》以此颁布《禁蒙面法》,而大部分学校当日亦按教育局要求,向全港中、小学及幼稚园家长发出通告,并要求家长签署有关《禁蒙面法》的通告,有家长指通告中并没有同意/不同意的选择,只是一份家长签署后证明已知悉及阅读的通告,有的学校要求家长签回通告,亦有学校只发出eclass通告,没有要求家长签署。
此举马上引起不少家长热议,更有家长忧虑签署相关通告,会被当成支持相关附例,亦有家长担心流感高峰期即将杀到,有关法例实施后变相日后不能在校园戴口罩,难以保障学生健康,有不少家长更表示不会签回有关通告。
教育局上周五(4日)向全港学校发信,促请学校提醒学生及家长,在《禁止蒙面规例》的规例下,任何人身处受规管的公众集会或公众进行,或非法集结(包括暴动)或未经批准的集结 时,使用可能会隐藏身分的蒙面物品,即属犯罪,而为免误坠法网,学生外出时不要以任何方式遮盖脸孔。
家长不希望将政治带入校园
家长同盟主席Eiffel表示:“自己圈子内有不少家长都表明会拒签相关通告,禁蒙面法本意是限制游行示威,根本不适合应用在校园(私人地方)。教育局出信给学校和家长就是想向我们加压阻止学生参与游行示威,主动把政治事件带入校园。”Eiffel补充,身边的家长如果是收到电子通告,则直接忽略,若然是纸张回条,更有家长会直接写上拒签原因和诉求以示不满。
每年12月至翌年3月也属流感高峰期,家长担心校园禁止戴口罩,会令病菌传播得更快,对于法例列明“不论校内或校外,学生、所有教职员及在学校工作的人士(例如课外活动导师,由服务供应商派往学校提供服务的人员等),同样不应戴上口睪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盖脸孔,有宗教或健康原因除外。”有家长质疑:“点证明健康原因?日日带住医生纸?伤风感冒病一头半个月成日有,睇医生𠮶几日可以戴口罩,其他病紧无医生纸就犯法?”
教育局自上周五发出通告后,引起家长极大的回响,在翌日(5日)再公布作进一步解释及澄清,全文如下:
家长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