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利】家长怕蚀底是常态 专家:不要干涉孩子玩乐自主权

撰文: 李紫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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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第31条,缔约国承认儿童拥有休闲及余暇之权利;有从事适合其年龄之游戏和娱乐活动之权利,以及自由参加文化生活与艺术之权利。而自1994年英国政府将《儿童权利公约》扩展至英国其他属土,包括香港,我们便一直是公约中的缔约成员。但反观香港儿童玩乐权益日渐被忽视,以最基本的公共游乐设施来说,也满足不到大部分的香港小朋友,到底我们的游乐场出现了甚么问题,而这些问题为甚么一直未能解决?摄影:黄宝莹

冒险游乐场非最好 而是一个选择

大家如果曾去过日本或欧洲旅行,也许会接触到当地好玩的“冒险游乐场”,甚至开始羡慕起来,并希望香港也能够有类似游乐场。智乐儿童游乐协会总干事王见好女士(Kathy)指,冒险游乐场在不同国家也许不尽相同,会有不同的调整以配合当地文化,但都离不开以下共通点:

1.包含大自然元素,环境有植物,也可能有沙石、河流。

2.免费,以及有职员看守。

3.冒险游乐场都是“未完成的游乐场”(Semi-Finished),让小朋友自由发挥,运用游乐场中的各种工具去建造属自己心目中的设施。

而香港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小朋友没有选择的余地,香港的免费游乐场都一式一样,因为每当谈及游乐场时,部分政府部门的想法仍停留在购买组件的概念,方便日后的维修同时亦是一贯的做法。而游乐场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Traditional playground(传统)、Designed Playground(有设计的)、Creative playground(有各种零碎组件给小朋友自由组装、玩乐)以及Adventure playground(冒险游乐场)。香港的免费游乐场大多数都是传统式,而近来很受欢迎的屯门共融游乐场则属于Designed Playground,但数目不多,后两者更是欠奉!冒险游乐场并非游乐场的顶点,每种游乐场都能给予不同年龄小朋友的成长需要,因此相对而言,本港小朋友的确是没有甚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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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共融游乐场的成功意味著庞大的需求

屯门共融游乐场自对外开放后,市民的反应十分热烈,不时都可以看见游乐场人山人海的情况。Kathy认为人流多正正是显示社会需求大,供应不足,亦是为甚么现时有不少商家看准市场,开放各式Playroom都相当成功的原因。

而Kathy在智乐儿童游乐协会20多年来一直在推动香港游乐场发展,当中面对最大的困难是政府内部行政的问题,她喜见无论是康文署也好,房屋委员会也好,都有一班有心人想去改变踏出第一步,但奈何这班有心人仍是少数,他们仍要和一些固步自封的行政人员角力。现时很多人都会标签新一代的年轻人无创意、抗压力低,但Kathy认为:“这真的不能全怪他们,看看我们创造了一个甚么环境给小朋友玩乐,自然会有这个结果。”

家长“惊蚀底”低估小朋友能力

说到本港家长的心态,Kathy观察到“惊蚀底”是一个常态。现在不少活动主张在“学习中玩乐”,家长期望小朋友能开心玩之余又学到东西达致双赢局面,但这种心态令玩乐变得不再单纯!其次,现时屯门共融游乐场人流旺盛,留意到部分家长会干涉小朋友玩乐的自主权,叫他们应该先玩甚么再玩甚么:“因为有些设施要排队,家长希望小朋友能玩到所有设施才不会‘蚀底’,因此会参考网上的攻略,要小朋友按次序去排队。”

另一个常见的家长心态就是过分保护,Kathy举例,很多人以为冒险游乐场看上去更危险,可能有钉子、木板、车胎等,但事实上,冒险游乐场的意外率比一般游乐场来得更低!原因十分简单,当你知道某样东西危险时,自然会更小心,从而避免意外;相反,大家以为很安全的一般游乐场,反而更容易掉以轻心频生意外。Kathy明白家长疼爱子女的心情,但不要过分干涉他们玩乐的自主权,去剥夺小朋友作评估的学习经验。她举例:“一个攀爬架,小朋友爬到一半不再向上爬,是因为他害怕,他经评估后便不敢再向上;有小朋友爬到最顶,但不敢跳上来,因为他评估后觉得有危险便不去做。”家长应相信自己的小朋友在一定程度下有能力保护自己安全玩乐,以不伤害到自己、不伤害到别人为大前题去玩乐即可。

在冒险游乐场的理念下,只要不是造成不可逆的永久性伤害都可以接受,甚至断骨,因此外国人有句说话是“Better broken bones than broken spirit.”意思就是宁愿给小朋友成长上遇挫折,也不愿小朋友成为一朵温室小花。虽说对部分家长来说,要接受自己小朋友骨折还是有点夸张,不过整体上香港家长的接受程度也在慢慢提升,开始学懂适时放手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