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童缺课|教育局改指引撤发入学令时限 议员:较大弹性处理

撰文: 林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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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传媒报道,有初小学生自2021年底长期缺课,教育局接报两年多,未有按当时指引向家长发出警告信及入学令,并在上周五(30日)更新指引,不再列明2个月要发出警告信、6个月要出入学令的时限。

有立法会议员认为,入学令较适用于家长阻止子女上学的情况,但若学生自身出现问题,家长“冇晒乎”,发入学令反而难有实际效果,认为更新指引为学校处理学生缺课问题,提供更多弹性。

教育局上周五(30日)更新15岁以下学童缺课、缀学指引,不再列明2个月要发出警告信、6个月要出入学令的时限。(资料图片)

议员:若学生自身拒上学 家长“冇晒乎” 发入学令难有作用

教联会副主席、立法会议员邓飞今日(3日)在港台《千禧年代》表示,免除时限的好坏“睇你点睇”,但提到更新指引,订明学校须发现学生有否缺课以外的问题或需要,按情况作转介甚至报警,加上立法会早前通过《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强化了学校的责任,亦让学校有更多手段处理学童缺课问题。

邓飞又称过往学校的跟进工作较为单调,“佢唔返学,学校最多每日打电话去问,最多加埋社工”,“得个问”,倾向文书形式处理问题,又认为入学令较适用于家长阻止子女上学的情况,但若学生自身出现问题,家长“冇晒乎”,发入学令反而难有实际效果。

他又提到,学校一般“好紧张”学生缺课问题,指校方若一直无上报及跟进有关问题,例如学生已“返咗内地、移咗民”,但未有办退学手续,会令学校很麻烦,要面对用“假学生”滥用政府资助的质疑,故相信取消时限规定,不会令学校拖延处理学生缺课。

邓飞又认为,当局应该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包括教育局、社署、学校及社福机构,研究如何减少学生缺课,及针对学童不同缺课的原因,作出建议。

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成员郭玲丽认为,取消时限规定为学校处理学生缺课问题提供更大弹性,提到曾有个案,家长阻止子女上学,理应早于6个月发出入学令,亦有情况是学生有情绪问题,与家长无关,“冇理由(发入学令)俾压力家长”。

郭玲丽提到,以往指引并无订明学校须了解学生有否缺课以外的问题或需要,有社工或老师会“拖下先”,或认为写报告麻烦,认为更新指引,学校必须遵守,可以令做到“及早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