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孤》团圆|拐卖儿童年发案降至20宗 内地“打拐神器”有哪些
骑行超过50多万公里,跨越全国数十个省份,刘德华主演的电影《失孤》原型郭刚堂廿四年寻亲路日前迎来大团圆结局,他与1997年被拐走的儿子郭新振终于团聚,涉案的两名疑犯也已经被拘捕,事件暂告一段落。
拐卖儿童犯罪一直是重要的社会议题,也是内地政法机关打击重点。这一议题曾引爆全民热议,得益于多个改编自真实故事的“打拐”题材被搬上大银幕,让许多普通人感受到“拐子佬”(人贩子)给受害家庭造成的伤痛。
《香港01》推出“《失孤》团圆”专题,在上一篇文章回顾了郭刚堂这位平凡父亲的不平凡寻子之旅,本文将剖析拐卖儿童这一社会问题,并探讨内地民间力量与公安机关近年如何相互配合,利用新技术令打拐成效更加显著,以及有关买卖儿童的量刑争议。
80-90年代儿童失踪最严重
有关内地失踪儿童的数量一直没有历年的权威数据。网络上曾经有传言称“中国每年20万儿童被拐”,但相关说法已被公安部刑侦局证实是谣言。
中国最大的寻找失踪未成年人的公益网站“宝贝回家”,被看作是“失踪儿童的晴雨表”。尽管没有涵盖所有失踪孩子的资料,但也可以最大限度描绘出中国近几十年来失踪儿童的情况。根据2018年《网易数读》整理该网站的数据显示,中国儿童失踪最严重的时期是80年代和90年代,每年失踪人数介乎1000至3000多人,1990年达到峰值共3431人,即平均每日有9个儿童失踪。
失踪儿童人数之所以在80年代起剧增,有学者认为与计划生育政策不无关系。在一孩政策下,一些父母选择将超生的孩子送养甚至遗弃,这导致失踪儿童数猛增。与此同时,在“重男轻女”和“养儿防老”的观念之下,一些没有男孩的家庭不惜铤而走险买男孩“领养”。
《网易数读》的数据显示,2至4岁的孩子最容易失踪和被拐卖,因为这个年龄段更容易在新家庭重新培养感情,是买卖双方都乐于成交的对象。在被拐卖的孩子中,又以男孩占绝大多数,女孩失踪则多数与被遗弃有关。从地域来看,贵州、重庆、四川三省是儿童失踪最严重的地方,部分人被贩卖到广东、福建,或被带到河南、河北和山东,因此有学者概括为“西部集中拐出,东部分散拐入”。
不过,其实有高达43%的被拐儿童没有离开原本的地级市,16%的被拐儿童仍在省内。即使有41%的被拐儿童被送出省,但大部分人贩子只送往周围邻省,因为路途愈长,暴露的风险就愈高。
《失孤》被拐男童的原型郭新振正是一个典型例子,他在90年代失踪,当时他只有2岁半,是在家长疏忽监护的情况下被陌生女子抱走。父亲郭刚堂24年来为寻子跨越全国数十个省,骑行超过50多万公里,直至破镜重圆才得悉儿子一直就在家乡山东的邻省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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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案发率近年降至新低
值得注意的是,儿童失踪的原因有很多种,除了被拐卖外,还包括离家出走、迷路走失、不幸溺亡等意外。虽然没有历年儿童失踪或拐卖数据,但公安部会因应不同专项行动,公布破获拐卖妇女儿童罪案数目。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自2001年以来一直与中国公安部合作打击人口拐卖,其报告指出,从2000年至2007年,公安部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逾4.5万宗。由于拐卖人口案件往往涉及多名受害者,因此被拐卖的实际人数估计可能要远高于这个数字。
自2009年起,公安部持续开展打拐专项行动,当年的立案数达到新高近6500宗。此后近十年间,随著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成为常态且力度增强,2013年的立案数一度高达2万宗。直至近年,拐卖妇女儿童案发率降至新低。2019年全国拐卖妇女儿童立案数为4571宗,同比减少15%。
值得留意的是,上述数据中包括被拐妇女及儿童两大群体。若单看被拐儿童群体,《中国新闻网》曾报道,2013年1月至10月,全国共侦破6千多宗拐卖儿童案件,解救2.4万名儿童。
今年6月,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处长刘景杰在央视节目上表示,内地现行的盗抢拐卖儿童犯罪年发案数降至20宗左右,且基本实现“快侦快破”。拐卖儿童现象已明显减少,警方正争取破获一批隐案和积案,找回更多的儿童。
打拐何以取得重大突破?
如今,内地社会治安状况与90年代相比早已大不相同,基层治理能力亦得到提升。走失人群规模逐年递减,拐卖儿童得到有效遏制,背后离不开民间力量和公安机关的互相配合,更得益于一系列先进科技手段帮助精准寻人。加强对买卖儿童罪名的处罚力度也起到一定震慑作用。
科技手段方面,进入21世纪后,DNA技术开始应用于打拐工作。2000年,公安部首次采用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和DNA亲子鉴定技术,对被拐卖儿童与亲生父母的亲子关系进行网上对比和鉴定。需知道,在这之前,“打拐”一般是靠亲生父母指认,以被拐卖孩子的长相、身体上的特殊标记、血型等基本确定亲子关系,并非十分可靠。而DNA检验技术是确认被拐卖儿童身份最有效的技术手段之一。
及至2009年,中国建立了全球首个“打拐DNA数据库”,当中承担血样检测任务的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与各省市公安机关的DNA实验室全部联网运行,可鉴别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是否涉嫌拐卖,还用于找到亲人时进行亲子鉴定。
郭新振被拐走后,警方及时采集郭刚堂夫妇的DNA信息入库,只可惜当时郭新振从未被采集过DNA信息,所以多年来一直未能比中。直至警方在河南发现疑似郭新振的线索后,将对方DNA进行检验后,最终确认此人是郭刚堂夫妇被拐24年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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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安部主管的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团圆系统”在2016年上线,被称为“打拐神器”。内地常用的微博、高德地图、支付宝、淘宝、QQ 等25个新媒体移动平台都接入了该系统。系统以失踪地为中心,通过上述平台向一定范围内的群众推送失踪儿童信息。今年5月15日“团圆系统”上线5周年的当天,平台共发布4,801条儿童走失信息,找回4707名儿童,找回率为98%。
人脸识别“寻人”也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新技术。将人脸识别技术与治安、交通监控系统相结合。一旦有儿童走失,警方就能迅速调用相关区域的监控图像,争取在案发的黄金24小时内就找到孩子。另一方面,运用跨年龄人脸识别算法,通过走失儿童小时候的照片,可以模拟计算出其长大后的相貌,缩小警方侦查范围和准确锁定目标。
民间力量在打拐寻人上亦贡献良多。前文提及的民间志愿者寻子公益网站“宝贝回家”于2007年成立,是一个为失踪儿童家长及志愿者提供信息共享和沟通的平台,至今已经累计找回3,562个走失和被拐的孩子。2011年,内地的网络打拐第一人邓飞提出“微博打拐”,和中国警察网官方微博联合建立“打拐志愿团”的群组织,呼吁整合媒体和民间资源,支持和帮助公安系统打击儿童拐卖。
作为被拐受害家庭,郭刚堂也向无数跟他一样遭遇亲子离散的家庭伸出援手。他在2012年发起创办“天涯寻亲网”,2014年又登记注册了聊城天涯寻亲志愿者协会,配合相关部门收集、整理、比对寻亲信息,为失亲群体免费提供帮助。郭刚堂一边骑行寻找自己的孩子,一边向警方提供沿途搜集到的失踪被拐儿童线索,先后找回100多名被拐多年的儿童。
而在法律方面,内地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有“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等八种加重情节之一,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可处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4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7,719宗,对12,963名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7,336人,重刑率达56.59%。单从重刑率来看,判得比涉黑、涉毒、强奸案更重。
加强惩罚的严厉程度可以增强震慑力,社会舆论普遍支持从严从重判决拐卖儿童的罪犯,不时更会掀起一阵“拐卖儿童一律死刑”的呼吁热潮。但不少法学专家认为,如果人贩一律判死,恐怕会刺激犯罪分子“杀人灭口”以掩盖证据和痕迹,反而令被拐儿童陷入更危险境地,也增加警察抓捕的困难。此外,刑事办案政策是“宽严相济”,刑罚的设计上亦不能简而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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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内地庞大的买方市场一直存在,也是拐卖儿童屡打不绝的主要原因。许多偏远地区的村民法律意识单薄,甚至不认为花钱买孩子是犯法行为。但实际上,“买方入刑”在内地刑法中一直存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过,在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前,内地刑法原本规定,若买方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而现实中虐待儿童或者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并不多,因此收买儿童的行为经常被免于刑责,有刑侦人员坦言这客观上助长收买行为,造成“买方无风险”的错觉。
修正案实施后,“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改成“可以从轻处罚”。对此,参与刑法修正案修订审议的专家指出,这说明收买儿童罪名的处罚力度不断加重,有助于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买方市场。
在《失孤》原型案件中,拐卖郭新振的2名疑犯因贪财而作案,目前已被刑拘和羁留,有关郭新振养父母的消息则未有披露。郭新振表示,养父母对他有养育之恩,因此决定留在他们身边。他的亲生父亲郭刚堂称,一切按孩子的意愿,也不希望他受第二次伤害,会把儿子养父母当成“亲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