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逾31亿、查封房产千余处:小城巨贪敲响的警钟
10月11日,中国最高法院主管的《人民法院报》整版刊发黑龙江省牡丹江中院关于李传良贪腐案的公告,里面涉及的贪腐数据,刷新了许多人对于腐败官员的认知。
法院公告显示,李传良案涉案资产超31亿元人民币,案发后扣押、冻结资金共计人民币140987.522529万元,查封房产1021处,查封土地、滩涂27宗,查封林地8宗,扣押汽车38辆,扣押机械设备10台(套),冻结涉案人18家公司股权。
如此庞大的涉案资产和房产,令人震惊。然而,更不可思议的是,当事人李传良只是一个经济发展落后的四五线小城市的副市长,竟能违法所得那么多。据了解,李传良1963年出生于黑龙江省鸡西市,曾任鸡西市财政局局长、鸡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鸡西市副市长、鹤岗市副市长。
法院公告显示,李传良因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于2020年7月10日被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同年9月20日被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可遗憾的是,早在2018年11月李传良便已逃匿境外,并向境外转移部分赃款。
李传良曾担任公职的鸡西市、鹤岗市均是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其中鹤岗市近年来更是因为经济衰落、房价过低而在网络上引发关注。查询当地政府的公开资料可知,2023年鸡西市、鹤岗市的全市GDP分别为655.6亿元人民币、383.6亿元人民币,2023年鸡西市、鹤岗市的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0981元人民币、28712元人民币。经济如此落后、人民收入如此低的四五线小城市,一个副市长竟能贪污那么多赃款。这背后无疑是官员腐败对民众生存空间的严重挤压。
2012年以来,中国政府发起的反腐行动,查处了一大批腐败官员,在一定程度上重塑了官场风气,让中国在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的全球年度廉洁指数排名有所上升。但与此同时,从近年来仍然层出不穷的腐败新闻来看,中国官场的腐败问题依旧比较突出。《人民法院报》公布的李传良案便是一个有力的警示,是在提醒当下中国应该抓住时间窗口,去探寻更为长远的治本之策。
在这一点上,新加坡的反贪经验具有参考意义。20世纪50年代的新加坡,同样有比较严重的腐败问题,当年李光耀(Lee Kuan Yew)领导的人民行动党甚至以“扫除贪污”作为竞选口号。可如今的新加坡,早已是闻名于世的廉洁国家。
据深圳大学教授吕元礼在《新加坡为什么能》一书中研究,人民行动党长期执政的新加坡之所以能有效解决贪腐问题,主要是因为“以德倡廉,使人不想贪;以薪养廉,使人不必贪;以规固廉,使人不能贪;以法保廉,使人不敢贪”。以德倡廉是道德教育,以薪养廉是给予公职人员较为丰厚的薪金,以规固廉是权力制衡制度和严密的规定,以法保廉是建立强有力的反贪机构,风闻出击,严厉打击腐败。
与新加坡相比,中国既有浓厚的以德倡廉传统,又曾在历史上多次上演严厉打击贪腐的故事,然而从古至今都未能行之有效地长时间解决贪腐问题。这是因为在以薪养廉、以规固廉和以法保廉方面有所不足。具体而言,在以薪养廉方面,中国应该一方面裁撤冗员、提升效率、降低开支,另一方面探索符合人性和现实的、透明的公务员薪俸体系;在以规固廉和以法保廉方面,中国应该强化社会监督和民主问责的力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古往今来,中国反腐都过于依赖自上而下的官僚体系,而忽略自下而上的监督和制衡机制,以至于刚性的权力约束难以建立,人民成为被动的旁观者,而反腐机构纵使疲于奔命,仍力有不逮。
过去10年的反腐行动在相当程度上巩固了新一届领导层的权威,积累了许多经验教训。涉案逾31亿人民币、被查封房产千余处的李传良案,再次以小城市巨贪的案例警醒当下中国,若想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让官场从此风清气正,若不想10年反腐辛苦取得的成绩慢慢被侵蚀,应该及早以更大力度去探索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