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一体化”倡议背后 三个基本问题需厘清

撰文: 泉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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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旗下理论网站中国社会科学网一篇题为《加大制度型开放创新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2.0正当其时》的署名文章引发关注。该文作者房汉廷系浙江大学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中心(国家高端智库)领军人才、研究员,科技日报社原副社长。在房汉廷看来,因应于打造2.0版粤港澳大湾区的现实需要,应“全湾一政”、“全湾一关”、“全湾一币”、“全湾一证”,将港澳双城与粤地九城的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有机融合统一起来,如此,既可以满足内地企业、产业“走出去”的需要,也可以化解中国与国际市场目前的脱钩、脱链、脱序问题,还可以实现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升级。

虽然该文目前已经被下架删除,但考虑到该倡议在社会面引发的讨论和关注,仍有必要厘清三个基本问题:

首先,虽然该文发表在中央智库旗下的中国社会科学网,但其言论并不代表中央,该文被删除也间接说明其倡议的“湾区一体化”并不符合中央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规划。

《香港01》查询后发现,这并不是房汉廷第一次针对“湾区一体化”建言献策。在二十大结束后召开的粤港澳大湾区新经济发展论坛上,房汉廷就曾建议应探索大湾区整体“离岸市场化”,即对于引致国际创新资源方面,要充分利用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优势以及内含港澳的“一国两制”地缘优势,加快大湾区融入国际化社会的进程,甚至可以考虑使大湾区整体“离岸市场化”,如探索把适用于香港、澳门的一系列规则扩大到整个大湾区“9+2”城市群。

本次深圳文博会在国际会展中心11号馆专设粤港澳大湾区馆,展示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群。(图 / 香港01记者 孙圣然 摄)

如果说房汉廷在二十大之后的建言还是集中在如何发挥港澳优势带动大湾区整体融入国际化,那么到了今次的“湾区一体化”,则明显是以广东为核心,加速港澳在政、关、币、证各个方面的“内地化”。这显然与中央对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整体规划不符。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写道,大湾区意在“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高水平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新平台”,港澳的定位和优势亦在于“背靠祖国、联通世界”。在国际舆论纷纷唱衰香港以及争论香港“内地化”之际,该文畅想的“一体化”无疑会进一步加剧外界的担忧,也严重误读了大湾区规划本身。

其次,“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并不等于粤港澳大湾区要强化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要统一海关、统一货币、统一证件,这与中央精神严重违背,大湾区发展规划也不是简单的“9+2”,这样的规模效应并不符合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该文作者在文章开头便引用了二十大报告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的有关论述。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则写道,要“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按照中央精神,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为的是实现更高层次的开放,为的是联动国内、国际双循环,而在这个过程中,基于港澳在制度、规则、金融、研究机构等方面的优势,应该扮演与国际规则和机制“衔接、对接”的角色,这是港澳所长,也是国家所需。

二十届三中全会。(新华社)

如若按照该文作者所言,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且统一海关、统一货币、统一证件,相当于将原本处于内循环和外循环之间扮演“衔接者”、“对接者”的港澳,硬生生拉到了内循环中,这不仅弱化了港澳在制度型开放过程中的优势,对于外循环的展开也毫无帮助。在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也明确写道,要“健全香港、澳门在国家对外开放中更好发挥作用机制”,怎么发挥作用,必然不会是该文作者所建议这种的“一体化”。

最后,“加强党中央对大湾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符合“一国两制”,更不符合国家整体发展战略。

按照该文作者“全湾一政”的建议,考虑到广东省政府、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协调效率低、成本高,应设立中央粤港澳大湾区委员会,将大湾区建设事权纳入中央管理,加强党中央对大湾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大湾区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建设,研究审议大湾区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统筹解决大湾区战略性、方向性、全局性重大问题。中央粤港澳大湾区委员会重在顶层设计、规划谋划、战略决策,广东省政府、香港特区政府、澳门特区政府重在执行和落实、落地。虽然该文作者在最后加注了一句话“在社会治理方面仍然保持两个特区的高度自治”,但前述建议已经与“一国两制”严重不符,也与二十届三中全会所强调的“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不符。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反复强调,要坚持把“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有机结合起来,把维护中央的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把国家所需和港澳所长有机结合起来。且在“规划实施”部分,虽然提到要“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但该小组的职责主要是“研究解决大湾区建设中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并不是要“将大湾区建设事权纳入中央管理”,更不是要全方位“加强党中央对大湾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大湾区涉及的广东省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区政府,也“要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积极协调配合,共同编制科技创新、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并推动落实”。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早前出台,有民主派人士担心香港“被规划”,将失去“一国两制”优势,沦为内地的其中一个城市。(资料图片)

此外,按照港澳系统内权威人士的说法,当时中央提出全面管治权,是将其当做一个理论依据,为的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香港自身管不了、管不好)为中央出手提供依据。中央直接诉诸全面管治权理论来处理香港问题,不是常规手段,由乱到治可以动用,但由治及兴则需要依靠另外一套逻辑,那就是法定权的逻辑,重点在特区自治。显然,该文作者并不明白什么叫全面管治权和高度自治权的有机结合,也没有意识到这种唯规模论、拔苗助长的传统思路,不仅会加剧港澳自身的“孤岛化”,长远来看,也会对国家整体发展大局造成剧烈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