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李明哲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依法逮捕

撰文: 杨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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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表示,李明哲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已于近日被湖南省安全机关依法逮捕。(资料图片)

于大陆失踪60多天的台湾民进党前党工李明哲终于有了最新消息。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26日晚表示,从国家安全部门获悉,李明哲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经检察机关批准,已于近日被湖南省安全机关依法逮捕。

安峰山表示,国家安全机关侦查查明:2012年以来,李明哲频繁进入大陆活动,与大陆有关人员勾结,制定行动纲领,建立非法组织,策划、实施颠覆中国国家政权的活动。2017年3月19日,国家安全机关对进入大陆活动的李明哲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经审讯,李明哲等人对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供认不讳,司法机关将依法处理。

依中国刑法第105条第1款规定,颠覆国家政权罪“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