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伟哥之父”纽西兰洗黑钱罪成 逾1.4亿港元罚款归还中国
今日(10日),纽西兰奥克兰地区法院对中国曾通缉的商人闫永明在纽西兰犯洗钱罪进行宣判。闫永明是中国红色通缉令中排名第五的人物。目前,纽西兰当局已将逾1.4亿港元的罚款归还中国。
据内地《澎湃新闻》报道,5月10日,纽西兰奥克兰(Auckland, New Zealand)地区法院对中国曾通缉的“百名红通”人员闫永明在纽西兰犯洗钱罪进行宣判。闫永明被罚5个月家庭监禁,附加6个月缓刑监管。此前,纽西兰将罚没闫永明犯罪所得的2785万纽西兰元(逾1.4亿港元)归还中国。
“百名红通”是指2015年4月22日,中国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并集中公开的红色通缉令。该通缉令曝光了100名涉贪腐的外逃人员,是中国高压反腐的重要措施。在该通缉令上,闫永明位列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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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闫永明在担任吉林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因以3.18亿人民币(逾3.5亿港元)收购号称“中国伟哥”的药物奇圣胶囊,被外界称为“中国伟哥之父”。
从2000年5月至2001年10月,担任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闫永明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该公司共计逾1.87亿元人民币(逾2亿港元),并于2001年11月9日潜逃出境。他先后逃往澳大利亚、纽西兰。当时,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中国警方同澳大利亚、纽西兰警方协同追捕闫永明并缴其犯罪所得。2006年11月,澳大利亚当局查获闫永明337.4万澳元(约21万港元)犯罪所得,并于2007年 6月归还中国,但闫永明随即逃往纽西兰。2015年4月,中国中央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境外追逃追赃办公室将闫永明列为“百名红通”人员第5位。
2016年初,中国同纽西兰警方联合调查闫永明犯罪所得,积极准备提请纽西兰引渡闫永明。与此同时,中国警方开始对闫永明展开劝返工作。闫永明最终选择退还巨额赃款、缴纳巨额罚金,同时接受中新两国法律审判。
2016年11月12月,闫永明回到中国投案自首。同年12月22日,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闫永明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犯罪所得全部上缴。
2017年1月12日,中国警方将闫永明移交纽西兰警方,纽西兰法院继续对其涉嫌在纽西兰洗钱罪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