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维权律师李和平颠覆国家政权罪成 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撰文: 林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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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8日,中国维权律师李和平“颠覆国家政权”罪成。左为李和平,右为李和平之妻王峭岭。(网络图片)

4月28日,天津第二中级法院对中国维权律师李和平案开庭审理,一审裁定李和平“颠覆国家政权罪”罪成,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李和平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李和平是中国知名的维权律师。在2015年“709大抓捕”案中,李和平同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周世锋、律师王全璋等,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批捕。

法院裁决指,自2008年以来,李和平多次通过互联网或藉境外媒体采访机会,抹黑、攻击国家政权机关和法律制度;利用境外资金,插手炒作热点案件,意图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对中国社会制度不满。

判决还指,李和平勾结国家一些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的非法宗教活动人员、职业访民、少数律师和其他人员,攻击宪法所确立的制度,共同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策略、方法、步骤,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法院还公布,因李和平案涉国家机密,该院曾于2017年4月25日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最后陈述时,“感到很后悔”。

李和平案一审判决后,李和平妻子王峭岭于北京被多名国保包围。(Facebook图片)
多名国保要求李和平携带女儿前往天津与李和平团聚。(Facebook图片)

法院判决后,李和平妻子王峭岭回应指,曾有大批国保与公安,要求她带女儿前往天津与李和平团聚,遭她拒绝。王峭岭表示,不接受判决,并由于一审判决缓刑,她要求法院马上放人。

近来,当局似乎对“709大抓捕”案家属的监控有变本加厉的趋势。就在4月10日,李和平妻子王峭岭发文表示,其住家周围安装了密集摄像头,出行时被不明人士尾随,亦有友人透露遭“国保”警告,“不要再跟王峭岭联系了,她已经踩了红线了,都把红线踩成红丝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