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台办副主任龚清概20年受贿5352万 一审被“轻判”15年徒刑

撰文: 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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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下称国台办)前副主任龚清概今日于河南安阳市中院一审受贿罪成,涉额5352万元(人民币‧下同),被判囚15年,个人财产500万元人民币被没收。

龚清概一审被判囚15年。(视觉中国)

中院表示,龚清概1996年至2015年在福建省晋江市长、晋江市委书记、福建省南平市长、福建省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兼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时,利使职权,帮助相关单位或个人征用土地、工程建设、调整规划等,索取或非法收受折合5352.9万元的财物。

中院认为,龚清概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有鉴龚清概主动招供,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及检举揭发若干人等,“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故处以15年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安阳市中院的网页指出,龚清概1996年至2015年时利用职务受贿,而龚清概于2013年10月至2016年01月已为国台办副主任,即龚清概曾利用此职位的职权受贿或索财,但中院却无明文指出龚清概于国台办工作时所犯的事项,惹人联想。

作风低调有政积 绰号“龚10亿”

据悉,龚清概为泉州石狮人,调任北京前长期在福建工作。他在2007年之前,一直在泉州地区从政,从镇长当到晋江市委书记、泉州市委副书记,而后到南平任市长,2010年到平潭实验区担任管委会主任,2013年才进京。

当地人坦承,龚清概主政晋江期间,市容市貌变好,也有人指他期间也有“抽油水”。在申报个人事项时,龚清概申报资产上亿元,并解释资产乃儿子在上市企业工作的收益云云。当地人因此也调侃,龚清概身家有十亿之多,故他在晋江也被叫作“龚十亿”。

根据微信公众号“政知圈”指,龚清概因被亲家举报而落马。龚清概的亲家为泉州某位级别不低的官员,但龚的儿媳有外遇,兼被龚子撞破,两人最终离婚,两家亦结怨,其亲家后来举报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