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早高峰乘地铁挤成瘫痪 地铁公司被判赔偿26万
撰文: 杨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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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乘客王涛(化名)早高峰时段在天通苑站乘坐地铁5号线,被挤撞致四级伤残,王涛将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一公司和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9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涛之受伤虽非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一公司和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直接导致,但作为地铁的运营和管理者,二被告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尽到了合理保障,故应当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
据此,昌平法院一审判决地铁公司赔偿王涛医疗费等共26万余元。
早上高峰期乘车 遭挤撞至四级伤残
2014年1月15日7时许,55岁的王涛在地铁5号线天通苑北站准备乘车。因候车乘客较多、站台拥挤,在车门打开瞬间,后排乘客快速向前上车,瞬间将站在前排的他挤进车厢,致其飞撞对侧车门并昏迷。
王涛称,他醒来后听到车厢内有乘客叫嚷“有人摔倒”,但一直没人上前。列车行驶到立水桥站时,他才被地铁管理人员擡出站。
经急救中心抢救治疗5天后,王涛被送往积水潭医院进行手术。后经诊断为颈髓震荡损伤,致四肢瘫痪,被评定为四级伤残。
由于事发时人流量太大,无法找到直接撞伤的侵权人,王涛认为,地铁公司的运营及管理存在过失,故起诉地铁公司,要求其赔偿医疗费、伤残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19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