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欺客、导游骂人 云南出台“最严”措施整治旅业乱象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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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业不时有丑闻发生,欺诈游客、强迫购物、导游骂人等事件累见不鲜。为整治行业乱象,,云南省政府公布《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针对旅游购物、旅游社管理、导游等制定监管措施。

丽江夜色。(网络图片)

近年,云南旅游业不时有丑闻发生,欺诈游客、强迫购物、导游骂人等事件累见不鲜,早前就有年轻女士在丽江被殴打毁容,又有旅行社导游在旅游巴上指责游客不购物,是“骗吃骗喝的旅游骗子”。

继国家旅游局宣布重点督查云南丽江和西双版纳后,云南省政府今日(27日)亦公布《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以治理云南旅游业的种种乱象。

取消定点购物 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

云南省长阮成发在今年两会期间称之为“史上最严”的整治措施,当中一共涉及七个方面共22条。在旅游购物管理方面,一方面取消旅游定点购物,同时严禁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以防商店与旅行社串通借强迫旅客购物牟利;另一方面,当局将严厉打击商店针对旅客的各类欺诈销售行为。

当局亦会严厉规范旅行社经营手法,尤其是旅行社普遍存在的“不合理低价游”(类似于本港的“零团费”)。一是严厉打击发布、销售、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二是实行新的“旅游标准合同”,取消购物附加条款,从严处理指定购物点、推销另行付费自费项目、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等手法;三是严格监管旅游合同;四是建立旅行社“黑名单”制度,对旅行社作出综合评价。

建立导游考核监察制度

导游管理方面,当局会建立全省统一的导游管理信息平台,将全省所有导游纳入平台进行监察;二是建立导游网上评价系统,把评价结果作为导游星级评定和从业评价考核的主要依据,考核评价结果公开;三是严格管理签约导游,有关企业要与签约导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理薪酬制度,保障导游合法权益。

当局将推出全面措施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出台“旅游景区景点管理办法”,规范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对游客投诉较多、安全隐患明显的景区集中整治。

另外,当局将强化监管机制,建立综合监管指挥平台及旅游监管问责机制等,并针对行业协会职能偏弱、自律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以最有力的措施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同时会加强政府履职责任,对相关部门就旅游业监管作考核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