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人大选举办法 99%高赞成率通过 增效忠中国及拥护宪法声明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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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闭幕。(新华社)

今日(15日)早上9时,全国人大会议举行闭幕会,会上表决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已提请本次会议表决,并以赞成2813票,反对13票,弃权9票,99.12%赞成率,在闭幕会11个表决中,以最高赞成率获得通过。

据了解,新《办法》规定,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参选人在报名登记表上,必须签署声明,以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并拥护中国宪法及香港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方针政策。若当选人被发现违反登记表所声明的内容,则会被确定为当选无效。

另外,《办法》规定港区人大代表参选人,不得接受外国任何形式的选举资助。如发现参选人接受外国资助,将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核实,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代表当选无效。

草案以99.12赞成率高票获得通过。(凤凰卫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