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前省委书记周本顺受贿判监15年 曾承认为儿子索要商家资金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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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5日上午9时,就河北省委前书记周本顺受贿一案,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罪成,判处犯人有期徒刑15年,没收其200万元人民币个人财产。至于周本顺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一概追缴归公,上交国库。
周本顺现年64岁,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于家乡湖南官场打滚多年,历任邵阳市委书记、湖南公安厅厅长、湖南政法委书记等职位,至2003年调入中央政法委,初任副秘书长,后来到2008年转正,期间与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多有交集。
此后,周本顺于2013年外调河北省委书记,任职两年多,至2015年7月因“涉嫌违纪违法”下马,中纪委继而于10月宣布开除周本顺公职及党藉,移送法办。2016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周本顺一案侦查完成,正起提出公诉,法院开审裁决。
曾为家养乌龟抄经超渡
去年10月,中纪委制作《永远在路上》反腐专题纪录片,10余名省部级以上高官“现身说法”,公开交代“严重违纪违法”情形。期间周本顺承认承认为儿子铺桥搭路,向商家索要资金,转投儿子旗下生意,款项数以千万人民币计。此外,他又违反中共党纪规定,高薪聘请秘书、司机、保姆和厨师,两年数目达上百万元。
中共主张无神论,不容党员谈“怪力乱神”,但周本顺身为地方大吏,居然每逢初一十看和佛教节日烧香礼佛,还试过为了超渡家养乌龟,亲手抄写经文,连同龟尸一同下葬。此外,《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登署名文章,直斥周本顺:“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却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欺骗中央、妄议中央,阳奉阴违、耍两面派,辜负了党中央的殷切期望,辜负了全省人民的热切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