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制度统一方案未见影踪 地方政府各自利益不一
近日(1月7日),《华夏时报》报道内地养老金制度改革情形,指出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原定计划,去年底当局应已推出基本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由目前地方各自为政,改为中央统一事权,可是相关方案至今仍付之阙如。
该报访问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他指出配套工作尚未就位。虽然养老金帐面累计结余尚有4万亿元(人民币,下同),但长远而言,人口老的化加剧后,支出增长亦会越来越快,有入不敷支之虞。因此,如果中央要从地方政府手上接过养老金重担,必需先考虑未来如何维持收支平衡,以确保中央财政稳定。
现行养老金费率有待划一
除此之外,原来各地养老金费率不一,自去年调低费率1个百份点后,大多数省份的费率为19%,广东、浙江和深圳则只有14%。对此董登新认为:“基本养老金全国统筹之后,第一要确定的就是养老保险的费率,这个必须要进行统一,那么,全国统筹后的费率定多高才算合适?是按照广东、浙江和深圳的14%还是大部分地区的19%?”
他建议政府可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先将费率统一到18%,稳住一段时期后再下调至15%,借此减轻企业负担。
地方省市养老金贫富不均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理事胡继晔表示,对于基本养老金全国统筹,一些养老金有结余的地区并不愿意牺牲自己的地方利益进行全国统筹,但辽宁、黑龙江等地肯定希望尽快实现统筹。更为要者,地方政府的养老金营运状况各有不同,结余地区不愿放弃手上积蓄,而亏损地区则期望甩掉包袱。截至2015年底,深圳、广东、北京、四川、江苏、浙江、山东等地养老金均有大量结余,其中广东省以结余6158亿元位居全国之首;相比之下,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陕西和青海等地养老金收支均已“见红”,当期收不抵支。
正因地方利益各有不同,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理事胡继晔向《华夏时报》表示:“基本养老金难以实现全国统筹的主要原因是利益主体多元,其中涉及中央和地方的权力、责任,以及地方和地方之间利益关系的平衡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