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赔偿金创纪录 家属收四千万人民币弃诉讼
近日,北京“雷洋案”争议持续发酵,在涉案警员和相关责任人受党政纪处理和撤职处分后,代表雷洋家属的律师陈有西称,雷洋的家属表明放弃继续申诉。据明报报道,雷洋的家人放弃申诉后,将获得2000万元人民币(约2200万港币),以及一套住宅单位作为赔偿,赔偿总值约4000万元人民币(约4400万港币),创新纪录。
报道称,据接近雷洋家属律师团的消息人士透露,雷洋家属同意接受有关的赔偿方案,除金钱外,家属还将得到一套面积与地段皆不错,价值约为2000万元人民币(约2200万港币)的住宅单位。不过,家属需要承诺未来不再申诉,并且解雇律师,同时也不能在网上公开赔偿的详细情况,和接受传媒访问。
该名消息人士还转述律师陈有西称,案件开创了赔偿金的最高纪录。陈有西还称,5名警察被逮捕已是突破,案件导致了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对公安执法的大整顿,中国警察人人惊悚、压力很大。
按照中国《国家赔偿法》,国家机关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导致公民死亡,应赔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雷洋死于2016年,按2015年数据计算,法定赔偿额约为124万元。
校友被要求写保证书 保证不参与声援
此外报道称,早前发起联署声援的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亦在家属表示放弃后,停止对该案件发声。大量学生及在建制内工作的校友被要求写保证书,保证不参与网上声援、反对检方不起诉决定的联署,不加入签名微信群,不参与雷洋事件任何活动,否则“愿意接受单位的处分”。
外界对事件结果有不同的看法,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祝圣武撰文认为,此种情况下的所谓赔偿,与刑事和解中的赔偿有本质区别,如果凶手被审判,主动赔偿家属以取得谅解,换取自己被轻判,才是刑事和解,而不是家属在接受赔偿的同时认可凶手无罪。
不过,亦有警察支持者表示不满称,“如果一个因为嫖娼被自己呕吐物呛死的人能获得上千万赔偿,那么因为维护治安而牺牲的人民警察、边防、缉毒、消防干警们,他们的命不是太轻贱了吗?”
“雷洋案”是发生在2016年5月7日晚北京市昌平区的一起死亡事件。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便衣警察,怀疑雷洋有嫖娼行为将其拘捕,雷洋在押解途中猝死。由于官方对于雷洋的死因先后发布多个不同版本,而其中不乏自相矛盾之处,因此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
新华社于12月29日发布消息称,北京昌平警方造成雷洋猝死的相关警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而英国BBC报道称,雷洋家属在12月28日下午向代理律师陈有西表示,放弃全部诉讼行动,撤回并解除对原委托律师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