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后年开征环保税料年收500亿 有望遏制雾霾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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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中旬,北京、天津等地出现严重雾霾天气。(新华社)

正当华北地区近月多次发出雾霾警示,引来中外媒体关注,昨日(12月25日)第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表决通过《环境保护税法》,取代现行排污费机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据《中国证券报》称,新立环保税意在发挥杠杆效果,按大气、水、固体、噪音等污染量多寡调整税负,从而鼓励企业减少污染。

该报引述国海证券分析师,指税制改革促使企业动追求节能减排,增加环保投资,提高技术水准,淘汰落后产能。另一方面,环保税将提供充足资金来源,以供官方治理环境污染。

调整税制以鼓励企业减排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清介绍,相比排污费制度,环保税实施两点改革。

第一项改革是规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累进计算以10倍为限,如大气污染物的每单位税额按量由1.2元(人民币,下同)累进至12元,水污染物的的每单位税额则按量由1.4元(人民币,下同)累进至14元。第二项改革是按减排幅度增加免税额,例如纳税人如能减低大气或水污染物浓度,低于规定标准30%,可以申请减免75%应付环保税。

《中国证券报》引用数据,指出由2003年至2015年,全国累计征收排污费达2115.99亿元,去年官方所收排污费为173亿元。据中央财经大学估计,改行环保税制度后,预计每年环保税征收规模可达500亿元。此外,过往排污费收入分配为中央九成,地方一成,有鉴于地方政府承担治理责任,中央决定不再参与分成,地方全额收取环保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