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硝烟的战场:网络安全法可冻结境外攻击者财产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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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
昨日(31日),网络安全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将对攻击、破坏中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规定相应的惩治措施。

内地网络安全法将加强惩治境外攻击者。(路透社)

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电网络安全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关于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中表示,三审稿在二审稿基础上作了部分修改,包括拟进一步界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对攻击、破坏中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规定相应的惩治措施等。

对此,三审稿规定,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二审稿审议及之后征求意见中,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公众、专家提出,对攻击、破坏中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应规定相应的惩治措施。对此,三审稿规定,境外的个人或者组织从事攻击、侵入、干扰、破坏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务院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可以决定对该个人或者组织采取冻结财产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除此之外,三审稿亦拟将加强惩治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并将加强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增加支持研究机构、高等学校参与网络安全标准制定的规定;另外,三审稿将增加保障未成年人上网安全的原则规定,为制定相应的配套法规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