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贪”于铁义贪逾3亿判死缓 体现慎判死刑司法改革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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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有“中国第一贪”之称的于铁义早前(10月21日)受审,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其罪成判死,缓刑两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以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于铁义原本任职于黑龙江龙煤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一职,其案所涉贪污金额高逾3亿元人民币,为官方历来纪录之最。
以于铁义贪污数额之巨,法院可以直接判死,不予缓刑。《华西都市报》就此查律师意见,得悉根据内地刑法赋予法官酌情权,可按案情予以缓刑;据称于铁义坦白交代案情,提供同伙罪行线索,并退缴涉案财物,所以法官判处死缓及终身、监禁。中国目前正进行司法改革,慎判死刑和少用死刑正是目标之一。
于铁义生1954年,落马前为龙煤集团子公司高层,司法机关称其于2005年至2011年期间,利用职权之便,为20余家供应商办事,增加订单和采购数量,又提高采购价格,供应商则赠予其销售产品代理费、咨询费、车辆、股权等等,共值约3.06亿元。
内地网民则质疑官方消息,调侃3亿贿款还不够当“第一贪”,又讽刺国内司法和吏治有待改进:
因为我是官!法律是我制定的!
我的梦想就是当官,不为别的,一步一步往上爬,看我能挣十个亿吗,省长的话,我只需要三年。
三亿还好意思说呢,那二十亿的呢,无聊死了!洗洗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