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华尔街日报》投书:“自决”在香港是伪命题
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宋哲19日于《华尔街日报》发表英文评论文章指香港“自决”是一个伪命题,其文直指香港“自决”的法理基础,虽然并未指名道姓,但明显是对于几位新一届“本土自决派”立法会议员政治立场的回应。
对于青年新政、本土民主前线等政治团体所推崇的建立香港民族主义,划定身份边界之“民族自决”论,评论文章指从来没有什么“香港民族”,宋哲使用了鸦片战争前的历史和97后的宪法与《基本法》来论证其观点。
而对于提倡民众参与、尝试沟通的朱凯迪、刘小丽、罗冠聪等“民主自决”派,宋哲则认为在2047年后香港施行什么样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都应在一国前提下,且属于中央授权的高度自治范畴,不存在“民主自决”问题。
19日,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宋哲于《华尔街日报》发表英文评论文章指“自决”与香港隔著十万八千里远,从来没有什么“香港民族”,香港也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自决”问题。
宋哲称,“自决”是一个有特定涵义的国际法语汇。从起源看,“自决”就是指“民族自决”;从实践看,“自决”就是殖民地人民争取独立的权利。但联合国大会明确表示,“任何旨在部分或全部分裂国家团结和破坏其领土完整的企图都与联合国宪章原则相违背”,对自决权加以限制。但冷战结束前后,“自决”概念出现了滥用和扩大化的迹象,与“分离”混同起来,一些国家的地区以“自决”为借口提出“分离”要求,这是不具备国际法基础,不被本国大多数人民支持,也未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
文章指“自决”与香港隔著十万八千里远。历史上,香港在鸦片战争前一直在中央政府连续有效管辖之下;法理上,九七回归之后中央政府回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宪法与《基本法》都明确规定香港是国家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文化上,香港与内地同属“中华文化”。没有“香港民族”,香港亦非外国统治下的殖民地,所以不存在“自决”问题。
文章还指,香港同胞在英治时期从未享有过当家做主的权利,回归祖国后在“一国两制”下才能真正当家做主,实现高度自治。“一国两制”的“一国”是永远不变的,在2047年后香港施行什么样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都应在一国前提下,且属于中央授权的高度自治范畴,不存在“民主自决”问题。
文章指,若有人在香港大谈“自决”,只有两种可能:或是对“自决”有模糊或错误认识;或是别有用心,故意偷换概念,浑水摸鱼。宋哲认为,别有用心者只会将香港引向极其危险的未来。
文章在结尾提出,香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找好“国家所需、香港所长”的结合点,与国家共同发展。而不是炒作一些似是而非、有害无益的错误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