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再推新政吸纳国内外人才 完善机制鼓励创新创业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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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新政吸引人才。(Getty images)

人才是对城市发展而言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中国一线城市上海近日推出新人才政策,在去年公布的“人才20条”基础上,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吸纳和挽留人才在沪发展,鼓励人才在沪创业。

《实施意见》共30条,被称为“人才20条”的“升级版”。其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形成与国际经贸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相适应的人才发展体系,使上海成为“国际一流创新创业人才”的汇聚、培养、发展之地。

放宽外籍人士居留限制 改善落户制度

新政策显示沪政府渴求海外专才,并加大“引进力度”吸引他们留沪。在这方面,《实施意见》推出新政策,推动将外籍专才工作团队成员纳入直接申办永久居留证范围;允许注册在“双自”(自贸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地区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和外资研发中心聘用世界知名高校应届毕业生来沪就业;提高B证人员(海外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的市民待遇;

在国内人才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改善落户制度,“完善居住证积分、居住证转办户籍”,将专业人才落户期限缩短。另外会推出直接落户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优先引进重大科学工程、重要科研公共平台、大科学研究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高层次人才。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制图介绍新政。(上海发布微博)

提升相关机构自主权 “为人才松绑”

在人才管理制度方面,《实施意见》围绕“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的要求推出新政,其中包括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完善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模式;改进创新型科技人才支持方式;促进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双向流动;促进人才向重点发展区域和基层一线流动;优化科研教学机构学术领导人员管理方式,包括完善出国管理、学术兼职政策等。

另一方面,《实施意见》推出新激励机制鼓励创新创业,其中包括: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制度;完善科技成果奖励机制,包括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扣除其处置过程中直接费用后,其净收入的70%或以上可用于奖励个人和团队等;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税收政策;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工作机制;加大创新创业人才激励力度;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同时提出要完善创新创业法治环境;加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拓宽人才创新创业投融资渠道,营造人才宜居宜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