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买楼会过期? 党报释疑:业权永久

撰文: 陈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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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在1998年修例,允许交易土地使用权。若以住宅用地70年期计算,该年批地兴建的房屋,到2068年才到期。(路透社)

“砖头”一定保值?内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到底会否收归国有,令手头物业一夜间化为乌有?网上众说纷纭,港人北上买楼亦分外谨慎。《人民日报》在网上刊登文章,明确指出业主永久享有房屋业权,但续期时可能要补交不菲的地价。

 

报道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使用权”则按楼宇类型而有所不同。民用住宅用地权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地最高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40年。

 

虽然土地会过期,但房产权则属永久。报道称:“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灭就能一直享有”。

 

《人民日报》指,如果土地使用期届满,业主们可联名提出续期,但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价格介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这意味著地价如果大幅攀升,业主可能要补付高昂差价。另外要留意的是,土地使用权期限并非由入伙之日计起,而是要追溯至开发商获得土地批租权的日期。如果开发商一早买入土地,但囤积用地迟迟不动工,则等于一直在浪费未来业主的土地使用权期限。

 

如果国家收回土地和地面建筑物,业主是否就一无所有?报道说,当局须补偿业主,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向业主发放一次性补偿金,或者安排他们入住其他地方的安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