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辽宁人代贿选案 背后巨大利益无法用金钱描述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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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人大代表贿选案黑幕重重。(网上图片)

香港01特约转载:何亦文

参加香港立法会选举,候选人平均开支200万元(港币)上下,当选后每月可获得9.3万元薪金及3.2万元医疗津贴。理论上内地参与各级人大代表选举,选举开支为零,当选后没有薪金收入。内地县市人大代表选举的生意经,昨天(18日)已有介绍,辽宁全国人大代表贿选案披露,平均每名“当选”者的贿选开支是50万元人民币,打破2012年湖南衡阳贿选的人均18万纪录。

除了金额,2013年1月27日的会议上,当日参加投票的619名代表中523人涉及受贿。他们当中至少有副省级官员9人,除去5名省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还有辽宁副省长江瑞、原沈阳军区装备部副部长宋宝华、上海复旦大学党委书记魏小鹏等。

62常委38人被夺资格

此外,涉及在香港上市的内地公司就有5间。

因为贿选,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本来有62名常委,其中已有38人代表资格被终止,常委会成员不足半数,无法开会履职。

辽宁前省委书记王珉(中)被指为贿选案的关键人物。(资料图片)

辽宁人大贿选案之所以惊人,除了级别、金额、波及范围,还有败露方式。

2013年湖南贿选案是有行贿者未能如愿当选而举报,在代表当选后3个月后即展开调查。辽宁案则是2013年完成选举后,45名“代表”堂而皇之进入北京人大会堂议政大厅,煞有介事地“参政议政、投票选举”。一年后中央巡查组到辽宁查贪,接到贿选投诉。要求辽宁自查,未料该省交出一份瞒天过海的调查报告。

辽宁案惊人 还在于败露方式

今年2月,中央巡查组杀回马枪(俗称“回头看”),发现辽宁高层严重贪污案,省委书记王珉落马,牵扯出震惊全国的人大代表贿选案。

事件表明,当选全国人大代表需动用数十万元行贿,背后有着无法用金钱描述的巨大利益。几年前买官卖官盛行,各级人大代表明码标价应在情理之中。市场经济打开“利”之禁区,“全民向钱看”;投票政治打开“竞选”之门,没有法治、没有舆论监督,一定是黑幕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