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北冥婚传统难禁 6年买卖44遗体 催生杀人盗尸
所谓“阴婚”,即冥婚,又分为“死人与死人”和“死人与活人”两种。过去认为,祖坟中有一座孤坟会影响后代的昌盛,不吉利,所以要替死者举办冥婚。在国内,近年出现了相关的罪案与问题。2016年4月,甘肃男子马崇华将两名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子从家中骗走后杀害,跨省将遗体卖至陕北榆林以配冥婚。
据《澎湃》调查报道,近年“配冥”而起的杀人、盗尸、敲诈勒索及诈骗等刑事案件,在多地均有发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阴婚”为关键词检索发现,从2009年到2015年,共有34份相关裁判文书,涉及23宗刑案,分别发生在陕西、山西、甘肃、河北、江苏、山东、河南及黑龙江8个省份。
而涉案的共44具遗体,20具被卖往山西,15具被卖至陕西,《澎湃》称配阴婚习俗在陕西、山西等北部省份某些地区流行。陕西省榆林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张鹏程对国陆媒体表示,“目前针对阴婚陋习只能通过提倡与号召来实现,但是面对上千年的传统习俗,要以自愿的形式促其改观将会,非常漫长且艰难。”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教授彭新林认为,对於单纯买卖尸体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在能否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上法律规定不明确,已成为配阴婚陋习难除的客观原因。”
陕北煤炭经济蓬勃助长不良风气
回顾马崇华杀人卖尸案,马氏皆以4万多人民币的价格,在位于陕北的榆林市找到遗体买家;国陆媒体指,真相曝光后,“当地村民也感到毛骨悚然”。
按照陕北部分地区的习俗,未婚年轻女子因故去世后不能葬在娘家,很多人为了让故去的女儿有一处墓地,选择将遗体卖出配冥;相应地,未婚男子去世后不能葬进祖坟,家人为弥补这个“遗憾”,有了买女尸配阴婚的需求。这种特殊的供求关系,有国陆媒体指“在过去的上千年间早已在陕北催生出一个无形的尸体买卖市场。”
《澎湃》指,陕北煤炭经济的发展,“一度让这个市场变得疯狂”。陕西榆林一名当地人士指,陕北的冥婚习俗古来有之,但通常都是托人打听,双方亲属同意后合葬。陕北煤矿开采之前,由于贫穷,许多村民也时常会用纸人来配阴婚。“随著陕北经济因煤矿逐渐好转,大家要求也就高了,开始找真人配婚,2010年前后这里的尸体交易市场曾达到顶峰,一具女尸最高能卖到二、三十万元人民币。有些人为求便宜,也会从外地购买尸体。外地人得知在陕北尸体能卖钱之后,有段时间发生过偷盗尸体拉过来卖的,也有好多被判刑的。”
现有条例滞后甚至空白并欠强制措施
榆林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张鹏程指,殡葬改革在榆林推行的数十年间,几乎可用收效甚微,“榆林市火葬场自上世纪70年代末建成至今,每年火化的遗体仅280余具,这些全都是意外身亡的。榆林仅市区每年自然死亡人数就有2400多人,这些人几乎全部采用土葬的形式埋葬,土葬则势必会牵扯到配阴婚。如果生前已婚还好说,生前未婚的大多都逃不出尸体交易这个怪圈。”
张鹏程回忆起一个细节,榆林市的火葬场刚刚建成时,恰逢市民政局时任局长母亲去世,为推动当地殡改,这名局长将母亲以火葬的形式安葬,“但实际并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这名局长最终也因为这件事与家人闹翻了。”
张鹏程指,榆林市现行的殡葬改革条例,是国务院在1979年颁布的,其中并未涉及到与配冥有关的条款,“30多年来,国务院一直没有出台新的正式条例,而现有条例除了在部分内容上出现滞后甚至空白等情况,最重要的是,并没有强制措施。配阴婚一事一直都是不被允许的,我们也曾在电视、报纸及广播等媒体上进行过大范围的宣传,但几乎没什么效果。没有硬性规定的现实造成了现在的尴尬局面。如果要以‘自愿’的形式促进殡葬陋习的改观,这将会非常漫长且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