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世锋被指危害国家安全 曾代理“三鹿”等案件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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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早上,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周世锋案。(CCTV截图)

今日上午,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报道了详细审判过程和内容,称周世锋受反华势力影响,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行动,危害国家安全。周世锋当庭表示接受法庭审判,认罪悔罪,不上诉。

成立律师事务所代理多宗“敏感案件”

资料显示,周世锋生于1964年,是河南安阳县人。他自1995年起执业,主理刑事法律业务及刑事辩护等,曾代理多宗知名案件,其中包括2001年石家庄爆炸案、2008年代表三鹿毒奶粉受害人控告三鹿集团等。2007年4月,他在北京成立“锋锐律师事务所”,事务所曾代理多宗“敏感案件”,其中包括为上访民众维权、为法轮功作无罪辩护、为2013年首都机场爆炸事件疑犯冀中星等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等。事务所自2015年7月被查封后已停止运作。

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微博也有公布审讯内容。(新浪微博)

被指长期受“反华势力渗透”影响

根据审判内容,检察机关指控周世锋长期受“反华势力渗透”影响,逐渐形成“推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的想法。2011年来,周世锋以北京锋锐律师所为平台,纠集律师专门选择争议案件、事件进行炒作,并多次发表“颠覆国家政权”言论,并组织、指使事务所姓吴及姓刘的行政人员等,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攻击国家法律制度、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人仇视政府等。他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而周世锋在供述中承认,“死磕派”律师加入事务所,以及冲击法庭、扰乱司法的行动,引起了“境外势力”的兴趣,称“他们积极拉拢我,是想利用我们继续冲击法院审判,冲击整个中国的审判秩序和其他司法制度,给中国政府制造麻烦。他们的最终目的,是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最后陈述中,他指法庭的判决将是公正的,自己认罪服法。并“深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罪行,自己的行为给党和政府带来的危害,表示深深忏悔”。

法庭认为,指控周世锋犯“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根据周世锋“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