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缓刑小贪官“戴罪贪污” 再鲸吞4300万

撰文: 傅霾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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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因征地出事的官员不计其数。(信息时报)

受贿15万元(人民币.下同)被判缓刑后却未被开除公职,只是从主任降职为副主任,缓刑考验期变本加厉贪污征地款,被控鲸吞4300多万元。昨日上午,原从化鼇头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梁伟强被控贪污罪、行贿罪在广州市中院第三次过堂,该案将择日宣判。

据《信息时报》报道,昨日上午,47岁的梁伟强第三次进入广州中院的刑事审判法庭。案发前,他是从化市鼇头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检方指控梁伟强贪污征地款4300多万元,还向鼇头镇镇长、副镇长行贿现金及股权共计100多万元。

实际上,梁伟强早在2008年就曾经因为征地受贿一事,被从鼇头镇经发办主任降职为副主任,但却继续主管全面工作。后来梁伟强被白云区法院判刑2年,缓刑3年。缓刑期间,他变本加厉套取了更多款项。最终,又因征地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