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律师大搜捕】未审先判电视认罪 罪名抽象毁国家形象

撰文: 傅霾澈
出版:更新:
数名被捕律师的妻子和代理律师,本月前往北京最高检察院递信控告公安。(Getty Images)
电视认罪的争议极大。(截图)

“709大抓捕”事件一周年来临,事发以来,外界一致将此视为中共当局打压维权、践踏人权的又一事例,并指事件有违当局提出的依法治国理念。纵观事件的来龙去脉,当局的处理手法在确有不当之处,才会授人以柄。中国近年一直致力于营造良好的国际形象,但“709大抓捕”无疑产生了反效果。

内地去年7月9日起开始大规模拘捕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在随后的一两个月内,有大约三百名律师、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维权人士和家属被约谈、限制出境、软禁或逮捕,一年过去,绝大部分人已被释放,目前仍有24人被关押。其中10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5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3人涉嫌“寻衅滋事罪”,3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人涉嫌“组织偷越国境罪”,还有一人罪名不明。

官媒齐轰 未审先判

在抓捕后数日,新华社报道,公安部摧毁一个以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少数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警方初步查明,自2012年7月以来,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等人先后组织策划炒作了40余起案事件,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在中央电视台的报道中,还出现了近年来非常常见也备受争议的电视认罪环节,常被指摘“未审先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今年初曾表明“疑犯在电视里认罪不等于真有罪”,更会导致“舆论审判”,妨碍司法公正、法院独立性,干预法官审判,影响无罪推定的司法原则。

《人民日报》评论事件称,锋锐律师事务所“唯利是图”,最后“自取灭亡”。该事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很大,公安部通告称任何践踏法律,践踏社会公序良俗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抓捕相关人员是“民心所向,大快人心”。三大官媒如此定性,可谓基本对事件盖棺定论,审判结果已在预期之内。

根据官媒报道,被捕者的罪行自2012年已经开始,3年内总计40起。读者看到后难免会质疑,为何之前一直没有行动,以至于违法行为一再发生?为何其他并非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在同一时期被捕,但又不说明原因?如果读者再进一步挖掘,不难发现不少被捕者曾经参与过不少知名的为受害的弱势群体维权案件,如江西女童集体性侵案、三鹿毒奶粉案等。因此,不少人难免会视这次的抓捕为政治事件多於单纯的刑事案件。

三鹿奶粉的赔偿和追责始终不能令受害者满意。(Getty Images)

拘留半年 远超规定

而在抓捕后半年,即今年1月,当局才正式批准逮捕上述24人并提出指控,被捕者家属首次见到法律手续。此后,当局又一再延长侦查羁押期限至今年8月,至今仍未正式起诉。根据国内法律规定,当局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到批准逮捕最长期限为37天,但这次事件中不少人在被拘留半年后,当局才批准逮捕,无疑违反了规定。

此外,当局到今天仍未正式起诉,虽然并未违反国内法律的规定,但也接近7个月的羁押期限上限(如果在此期间发现新的重要罪行,可以重新计算期限)。事实上,超期羁押在国内非常普遍,国内上月自行公布,于2012-2015年间,共发现超期羁押1974人。如果下个月还不开庭审理案件,除非发现了新的重要罪行,否则当局就是再一次违反规定。

委派律师 不合常理

本月4日,数名被捕律师的妻子和代理律师,往北京最高检察院,递信控告公安拒不接收委托辩护手续,剥夺被捕人士会见律师的权利,最高检拒绝受理,亦没交代原因。近日刚刚获释的律师助理赵威的丈夫游明磊曾表示,当局不容许家人聘请的律师处理赵威案件,只委派律师处理。根据国内相关规定,只有在当事人或其家人无法委托律师的情况下,才会由政府委派律师。

官方从未回应这些指控,不过,从近期乌坎林祖銮和铜锣湾书店林荣基事件来看,当局往往以当事人拒绝委托律师为由,回应外界的质疑。但是,在正常情况下,被捕者渴望律师为自己辩护以求清白是人之常理,当局的这种处理手法不但不能令人信服,反而加强外界认为中国干预司法的印象。

李和平律师的助理赵威在事件一周年前夕获准取保候审。(网上图片)

罪名抽象 难以取信

至于众人被指控的罪名中,包括“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这两大“口袋罪”。所谓“口袋罪”即非自然法意义上的罪名,其保护客体皆为可任由解释的、抽象的社会秩序,罪名抽象而弹性空间巨大,常被指摘为执法当局的滥权枉法提供极大方便。因此,当局以此类罪名指控嫌疑犯时,往往难以取信于民,反而容易被舆论认为又靠莫须有来入罪。

客观地说,中共十八大之后,中国的法律环境有所进步,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一系列冤案平反,不仅给予当事人补偿,更给予司法系统官员以震慑。高瑜案的轻判监外执行,铁流、浦志强的缓刑,应该是中国社会进步的另一证据。当然,在依法治国上,当下中国的现实环境也许距离很多人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但要看到,正在逐步改进也是事实。同时,也正如中国一再强调,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依法治国同样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