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子周滨受贿罪成不上诉 囚18年罚款3.5亿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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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已身陷囹圄,其亲朋旧部亦逐一下马,据官方最新消息,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大老虎”之子周滨一案,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3.502亿元人民币,充公违法所得,全数上缴国库。周滨闻判后当场表示,服从判决,不会上诉。
法院判决书指明,周滨为周永康一案共犯,利用其父职权之便,政治地位之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数以亿元计,受贿罪行属实;另外,周滨又违反国家规定,经国家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触犯非法经营罪。法院有鉴于周滨自首投案,坦白认罪,主动退还赃款,因此已酌量减刑,从轻发落。
据悉,周滨于1972年出生,毕业于西南石油大学,后于美国攻读石油相关专业硕士,回国后曾加入在华外资油田服务公司,至2003年起自立门户从商,传闻其生意牵涉石油业非法交易。早于2013年,坊间传出周滨因涉嫌经济犯罪而被软禁,周永康家族倒台消息甚嚣尘上,至2014年,内地司法机关正式逮捕周永康,官方同时确认周滨因涉非法经营罪而被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