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推新例规范奶粉配方 禁用“进口奶源”等空泛宣传字眼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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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多年前毒奶粉一案曝光以来,内地民众对本地出产奶粉仍未恢复信心,香港市面仍有水货客拖著一车车奶粉北上,与此不无关系。于今年初,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已针对标准、监管、处罚及问责4方面,以最高领导人身份提出“四个最严”,务求保障食品安全。
最近,内地政府便公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目标为监控奶粉配方成份及确保产品品质,条文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过往监管机构只要求生产商自行上报备案,新设注册制则会由官方主动查核检验;另外,新条例草案原本只监控本地生产商,而正式实行方案则会涵盖外地生产商,以示一视同仁。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业界人士认为新条例有助提高品质,整顿业内乱象。现时内地有103间奶粉生产商,合共研发2000条配方,个别企业甚至声称有180多条配方,当中有不少是混水摸鱼,拿著一条配方,只是稍为调整份量,便自称开发了几条配方,欺瞒消费者之余,还以“新配方”名义乘机涨价。
有见及此,新条例开列严格要求,中外生产商均需证明配方成份安全,并符合其所声称功效;此外,当局按幼儿成长发展阶段,规定生产商只可开设3个系列,每个系列准开3个配方,以制止鱼目混珠的现象。然而,新条例虽则订明生产商法律责任,但对于违规企业,最高刑罪仅为罚款3万元人民币。
当局又认为,奶粉宣传包装口号多有不实,于新条例多作规范,不允许宣传讯息弄虚作假或糢糊不清,例如生产商必须写明奶源地,不准使用“进口奶源”或“源自国外牧场”此类空泛字眼,又不许其明示或暗示难,相关配方具有“益智”或“增加抵抗力”此类难以科学验证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