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27】“坐牢王”陷囹圄逾25年  刘贤斌未曾与妻度新年

撰文: 方婵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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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贤斌自六四事件后被政府三次拘捕,辗转入狱超过25年。刘贤斌人生四分一时间在狱中度过,妻子陈明先和女儿陈桥亦因刘贤斌关系成为监控对象,公安多次上门搜查。

结婚22年从未与丈夫团圆过年,犹如爱上“不存在的人”,我从没后悔,支持“贤斌追求他的价值”。
刘贤斌妻子陈明先
这是陈明先一家三口唯一一张全家福。(受访者提供)

“六四屠城”后,戒严部队驻守北京,“配合公安部门抓捕动乱、暴乱分子”。民主烈士为“六四事件”、“豆腐渣工程”发声抗议而入狱,全球关注。然而,牢狱之外,有谁为“坐牢王”的家人伤感?《香港01》专访“坐牢王”刘贤斌妻子陈明先,她说结婚22年从未与丈夫团圆过年,犹如爱上“不存在的人”,生命轨迹长隔牢房冰冷的窗,但她说从没后悔,支持“贤斌追求他的价值”。

1989年,刘贤斌21岁,就读中国人民大学,学运间参与游行、绝食、阻挡军车入城。当局血流天安门后,刘贤斌逃回四川,于成都抗议政府武力镇压,与陈卫创办《民主论坛》,2年后被捕,判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监禁2年6个月。

早习惯离别生活

“他说可不可以认识一下,我说可以。”陈明先忆述与刘贤斌认识经过,当时刘已经出狱。没有海枯石烂、山盟海誓的情话,陈明先与刘贤斌在他二嫂店内结缘,很快认定对方。相识不够6个月,1994年六四前夕,刘贤斌向她说要去北京,二人徘徊街上,终花35元人民币影了一辑婚纱相。

“一走是个很绝望的走,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他回不回来。”
丈夫一再被捕后,陈明先如是说

同年9月,刘贤斌匆匆回来,与她正式登记结婚,又轻轻地走了,“一走是个很绝望的走,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他回不回来。”陈明先说。4张婚纱相,一张贴在结婚证书,一张刘贤斌携到北京,余下两张无言地陪伴陈明先无数寂寞夜晚。

“不怎样想,以前会作梦。”陈明先说早早习惯离别生活,丈夫不是在监狱,便在外,难以一见,虽有在梦中“看到他风尘仆仆地回家”。陈明先说对丈夫在外的事全不知情,只知他“追求他的价值”。“有时候看到小孩很可怜,看到他也很可怜,你也没有办法能够在一起。”陈明先说。

一家人聚少离多,陈明先说一家人从未共度过新年,连一餐团圆饭也没有,只曾年后在狱中和刘贤斌吃过一顿火锅。陈明先与刘贤斌相识、结婚是命运,未曾后悔,笑说“目前没有想(离婚),以后不知道想不想。”

1989年,刘贤斌参加“八九学运”及创办《民主论坛》。
1992年,“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罪成,监禁2年6个月。
1999年,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罪成,判监13年。
2010年,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刘贤斌入狱10年。

部分陷狱六四民运人士

赵庆(刑期:1989-2004)
1989年6月3日晚,中共下令戒严,军队进城,赵庆与民众阻挡西城区官园桥的军车进入天安门并烧毁3辆军车。1989年被捕,翌年2月,被判“抢劫罪”及“放火罪”,入狱14年。

朱更生(刑期:1989-2011)
六四当晚朱更生阻挡坦克车入城,中共以“反革命破坏或纵火罪”判处死刑,后改为20年有期徒刑。

李玉君(刑期:1989-2012)
1989年李玉君烧毁运送油料的油罐车,阻挡解放军入城。中共以“反革命破坏或纵火罪”判处死刑,后改为20年有期徒刑。

苗顺德(刑期:1989-2016)
中共以“反革命破坏或纵火罪”判处死刑,后改为20年有期徒刑。今年5月2日“对话基金会”指苗将获减刑,预计10月15日刑满。

许万平(刑期:1989-1997、2005-2017)
参与六四,中共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及“组织反革命集团罪”判狱8年,在1997年出狱。2004年筹办六四纪念被当局以“涉嫌贩卖毒品”被捕,1年后被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入狱12年。

王东海(刑期:1989-1991)
六四时组织游行,被控“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入狱2年。

刘晓波(刑期:2010-2021)
原为北京师范大学讲师,“天安门绝食四君子”之一,及后被捕,一度被中共控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但因劝喻学生离场而获免刑罚。2008年,起草《零八宪章》被中共逮捕,2010年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1年有期徒刑。

李旺阳(刑期:1989-2000、2001-2011)
成立“邵阳市工人联合自治会”,号召工人罢工、游行。6月9日被捕,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13年。出狱1年即再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判监10年。2011年出狱后接受香港媒体访问,6月6日“被自杀”。

周勇军(刑期:1989-1991、1998-2001、2010-2019)
1989年4月,周勇军与另2名学生在人民大会堂跪交请愿信。六四事件后被捕入狱2年,流亡美国。1998年潜回组织民主活动,旋即被捕,以偷越国境罪送到劳动集中营3年。2008年9月,母亲病重,周勇军辗转购买马来西亚假护照,在香港入境时被警方拘留,移交深圳。2010年,四川法院以“诈骗罪”判监9年。

李必丰(刑期:1989-1994、1998-2005、2012-2022)
1989年,控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监5年。1998年调查四川绵阳纺织工人罢工事件,当局以经济罪名判监7年。2012年,当局再以“合同诈骗罪”判李必丰入狱12年,后改为10年。

刘贤斌(刑期:1992-1993、1999-2009、2011-2021)
参与六四,撰写《反思中共历史》,六四期间参与游行、绝食、堵截军车。六四后,与陈卫创办《民主论坛》,长期受监视。1992年当局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2年6个月,93年提早获释。1999年与各地民主党人商讨组党事宜,于北京被捕,同年8月被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监13年。2008年签署《零八宪章》,发表《血与火的洗礼-我在一九八九》,2010年当局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事拘留,2011年罪成判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