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姐妹沦“童养媳” 苦命二姐难逃“夫家”魔掌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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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泮艳(右图)经多年“抗争”,她的女儿(左图)现已14岁,但仍未逃离陈家的“魔掌”。(网上图片)

福无重至,祸不单行,这正是重庆巫山县马家三姐妹的真实写照。尤其令人震惊的是,进入21世纪,居然还有“童养媳”的存在。

她们的父亲曾任村大队书记,但因违反一孩政策而遭撤职。三姐妺小时已生活在家暴阴影,父母感情不睦,做丈夫的经常拳脚相向,甚至脱光妻子衣服吊起来打。到了1997年,当时三姐妹的母亲已患上精神病,用锄头砸死丈夫,因病而获免刑,此后却离家出走,丢下三名女儿给亡夫的大哥。

这位大伯父不只因其弟死于非命,迁怒于三姐妹,而且惟利是图,收留孤女为的只是以监护人身份,领取国家补助金。他视三姐妹为摇钱树,不到一年便计划“转手牟利”,不顾她们只是10多岁的未成年少女,陆续安排她们出嫁当“童养媳”,从“夫家”收取所谓抚养费。

遭“丈夫”强奸 14岁诞女

《京华时报》找到二女马泮艳,探知其悲惨遭遇。2000年,当时只有12 岁的马泮艳被迫下嫁29岁的陈学生,不久遭“丈夫”施暴强奸,但警方却以二人份属夫妻为由,列为家庭纠纷,不予处理。至2002年,年仅14岁的马泮艳诞下一女,到了2007年,她又为陈家产下一名男丁,此前她曾三番四次逃走,每次都给陈家派人抓回,继续遭受丈夫毒打及监视。

儿子出世后,马泮艳逃走到广东省当“打工妹”,找到母亲及妹妹,一家团聚。陈家亦因已得偿所愿,有男丁继后香灯,所以也不费工夫展开追捕。在外多年,她对过往犹如囚犯的日子,以至一对儿女,都没有半点留恋,身边又不乏追求者,因此也想重过新生。岂料要谈婚论嫁时,这个苦命孤女查找官方记录,才发现虽然她从未签署婚书,自己竟然已与陈学生正式结婚。

马泮艳(左)和妹妹马泮辉在商量母亲的养老问题。(京华时报)

提出离婚 反被索10万元赡养费

虽然马泮艳屡次要求陈家安排离婚,但对方再三拖延,置诸不理。今年她正式兴讼,控告陈学生强奸,以及要求合法离婚。然而,司法机关以事过10年追溯期为由,拒绝受理强奸案,她只可另外以行政诉讼方式,推翻不予立案的决定;至于离婚,陈学生要求马泮艳付10万元人民币赡养费,并且表明:“自己有能力找关系办下来结婚证,就有能力找关系让这个婚离不了。”

事件无疑拷问了中国的法律,买卖婚姻、婚内强奸、女童产子均无人过问;农村愚昧落后的传统风俗,以及对女权的践踏,也引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