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街斩死“小灯泡” 凶嫌王景玉遭起诉极刑
撰文: 黄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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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3月台北市内湖区发生的一宗4岁女童“小灯泡”遭王景玉斩头杀害,震动全台;相关办案程序周一(23日)作结,相关部门将依杀人罪将王景玉起诉,并求处极刑--台湾法律极刑为死刑。
案件发生于本年3月28日,王景玉手持菜刀尾随与母亲同行、正在骑儿童单车的4岁女童“小灯泡”,趁街上无人之际,上前朝女童颈部狂斩12刀,女童身首异处,距离不远的女童母亲即上前制止并高声呼救,附近民众闻讯即上前合力将王景玉制服,警员到场后将他拘捕。
警方调查,33岁的王景玉2006年因吸毒就逮,因失业闲赋在家,曾持刀斩过社区警卫,两年前还因攻击家人被强制送医,王父表示儿子有精神异常,但警方却指王男并未申领精神残障手册。王景玉被捕后曾向警方供称,因为要找一个四川女孩传宗接代,“必须找小女孩杀了她!”但传宗接代与杀人中间有何关联,王景玉是否在精神状况正持下犯案,都是当时检方要厘清的重点。
王景玉应讯时亦显得精神异常,曾自称是“尧”,还对法官说“见朕还不下跪”,法官一度听不懂,还说“见证物”为何要下跪,后来才会意过来,王男指自己是“朕”。检察官4月1日将王景玉借提到台北荣民总医院进行精神鉴定,经精神鉴定,认定犯案时王男精神状况正常,士林地检署今天侦结,将王男依杀人罪起诉,并求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