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日“硬起来” 台派军舰护渔:坚决捍卫渔民捕鱼自由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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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军舰“巡护九号”与“渔训贰号”于周日(1日)从高雄港驶往冲之鸟礁附近公海,宣示护渔决心,台海巡处表示“一旦对方有不友善动作,会有相对应作为”。

上月月底发生了台湾渔船被日本扣押事件,事情尚未落幕。台湾军舰“巡护九号”与“渔训贰号”于周日(1日)从高雄港驶往冲之鸟礁附近公海,宣示护渔决心,台海巡处表示“一旦对方有不友善动作,会有相对应作为”。(台湾外交部)

日前,台湾渔船在冲之鸟礁附近公海捕鱼时遭日本强扣,并强索赎金;台方虽已向日方缴交170万新台币(约41万港元)保证金以换取相关人士获释,但事件并未落幕--周日(1日),台湾派出“巡护九号”等配有武器的巡逻船前往冲之鸟礁护渔,为期3个月,台湾海军亦“随时准备援助”;一旦对方有不友善动作,台湾海巡处表示“会有相对应作为”。

海岸巡防署“巡护九号”(SHUN HU No.9)船及农委会“渔训贰号”(YU SHIUN No.2)船,自上午11时自高雄港启航,共同前往“冲之鸟礁”,在海军舰艇策应下执行公海联合护渔任务。海洋巡防总局上午向台媒表示,“我国政府认为冲之鸟礁仅为岩礁,不是岛屿,不能主张专属经济海域,只能主张12海浬领海范围。在冲之岛礁其他海域,任何国家皆可主张捕鱼自由,日本无权在这个水域取缔我国作业渔船,政府将全力坚决捍卫我国渔民拥有公海捕鱼的自由”。

传闻海军已派遣一艘康定级舰预先前往当地海域策应,国防部发言人罗绍和上午表示“不便说明”--但也没有否认。罗绍和强调,国军将遵政府的政策指导,将依“海巡护渔民、海军挺海巡”原则,在适当海域部署舰艇,执行任务。

台湾当局认为“冲之鸟礁”仅为岩礁,不是岛屿,不能主张具200海浬的“专属经济海域”(EEZ),只能主张12海浬领海范围--在冲之岛礁其他海域,任何国家皆可自由捕渔,日本无权在此一水域取缔台湾作业渔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