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派代表赴内地协商肯尼亚案 两岸司法及外交角力不绝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就肯尼亚引渡台湾诈骗疑犯至内地受审一事,台湾政府将派遣代表团与内地协商,由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长陈文琪任团长,团员包括刑事局、海基会及陆委会代表,共约10人。
据台湾法务部长罗莹雪称,原本内地公安部以资料太多为由,推迟协商时间,但于昨晚(4月18日)突然传真通知法务部,同意台湾派人前往了解案情,因此决定于20日出发赴人内地,暂定22日返台。
早前,非洲肯尼亚警方捣破电讯诈骗集团,疑犯包括45名台湾人,遭肯尼亚递解遣返至内地,引起台湾舆论哗然。台湾外交部提出“严正抗议”,要求内地有关当局放人回台,总统马英九亦指责大陆“强行带走我国国民”,做法“有违程序公义”,实属不当。
其实自2009年两岸签署司法互助协议以来,两岸联同东南亚各国警方,打击跨国电讯诈骗集团,期间逮捕约7700名疑犯,当中包括4600名台湾人,涉及案件共逾万宗。
然而,双方合作早有争端,如于2011年,内地由菲律宾接收台湾疑犯,最后因应台方抗议,送人返台,结果台湾法院轻判该等嫌犯;目前为止,台湾对欺诈罪行的处罚仍只为1至7年徒刑,以及罚款100万台币。相较之下,诈骗集团所骗取金额数以千万计,行骗对象大多为内地人,不乏受害者因而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因此台湾判刑难免令人觉得过轻,引致对岸不满。
继肯尼亚引渡事件后,最近马来西亚亦与内地联合侦查诈骗集团,于大马逮捕52名台湾疑犯。可是北京此次未有引渡嫌犯回内地,反而容许马国遣返该人等回台受审,结果因人证物证皆在内地,台湾司法机关惟有放人了事。
以“层级不够”为由 拒台参与国际钢铁会议
与此同时,内地反复重申,因骗案受害人为内地居民,其司法部对嫌犯具司法管辖权,当局会与台湾就相关案情保持沟通;台湾法务部亦指出,肯尼亚法庭未有就诈骗罪起诉该人等,诈骗受害人又为内地居民,移交嫌犯予内地或为配合侦查相关案件,“符合国际刑事诉讼的管辖原则”,而台湾《刑法》对境外犯法居民不具管辖权。
此外,诈骗嫌犯引渡事件不只是法理争议,其间还隐含两岸外交角力,北京似乎有意于蔡英文520接任台湾总统前夕,持续于国际舞台对台施压。例如,内地早前与非洲国家冈比亚恢复邦交,该国于2013年以“国家战略利益”为由,宣布对台断交,但至今才正式与内地建交;又最近于OECD国际钢铁会议,内地以“层级不够高”为由,要求比利时会方请台湾代表团离场,过往从未发生类此事情,两岸代表团一直于此会议相安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