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土地使用年限陆续到期 市民或需高价重购使用权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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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起,温州市20年期限土地使用权陆续到期,引起市民关注。(Getty Images)

在内地置业,土地有使用年限,年限到期后,物业将如何处置,始终没有一个官方的定论,成为国内房地产的一个隐忧。最近,温州出现了可能是全国首例土地使用权到期的个案,但是其处置方式,引发了极大的争议,不知会否成为未来全国的处置标准。

据内地温州网报道,近日部份温州市民的物业因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或即将到期,需要支付额外数十万元人民币“买地”,高达市价三分之一甚至一半,才能重新办理土地证,引来当地舆论关注。该网特意访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张少清,查询相关土地使用权事宜。

据张少清解说,自90年代初起,温州市按国务院所颁法例,批出居住用地使用权,最高年限由20年到70年不等,从去年开始,20年期限那一批陆续到期,触发续期争议。然而,他认为相关法规已“深入民心”,“社会公众应当知晓”,只不过因为房地产市场透明度不足,才导致买家未能察觉土地使用权年期问题,以及其对房产价值的影响。

张少清表示,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争议可能为全国首例,缺乏可供借鉴的经验,又中国法例尚未有清晰阐述如何办理续期,地方政府无例可循。目前基层部门惟有参考国有土地出让方法,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估算土地价值,或根据单位地价,或折算楼面地价,计算出土地出让金总额,以此为凭,重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可是,那些面临物业土地期满的市民,很多都只是打工仔,甚至收入偏低,重缴高额出让金乃极重负担。此外,于该市出让土地之初,很多买家为较低出让金所吸引,买入较短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到了如今使用权已再三转手,假如由现任使用者重缴全额出让金,似乎有欠公平。

张少清声称,温州市政府已“积极向上面反映”,但地方干部突破不了“顶层设计”,目前还未有明确答复。现时政府已按地方权限范围,起草解决方案,以纾解民困。假如市民希望现在办理续期手续,其部门会优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