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版“徐玉玉案”二审维持原判 诈骗主犯获无期徒刑
今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广东揭阳准大学生电信诈骗致死”一案二审宣判,决定驳回5名涉案者的上诉,维持原判,即案中主犯无期徒刑、另外4人分获11至15年有期徒刑的处罚。
案情指,2016年8月19日,刚考上大学的广东揭阳学生蔡汐(化名),因误信“电视节目中奖”的讯息,以“保证金”的名义,分3次向骗徒转账9800元(人民币,下同),该笔款项是她的学费和生活费。数日后,发现被骗的蔡汐离家出走,再因内疚跳海自尽,并留下遗书。当地警方则在她死后次日,61公里外的海边发现其尸体。
2016年9月,公安机关先后将疑犯陈明慧等7人拘捕归案。2017年12月,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公开宣判,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陈明慧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有期徒刑15年、15年和13年;以诈骗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熊运江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林诗雅有期徒刑3年、陈李亿有期徒刑1年4个月。
宣判后,陈明慧等5人提出上诉。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为犯人透过利用“钓鱼网站”连结、发送诈骗资讯、拨打诈骗电话等手段诈骗,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骗取包括多名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在内的众多被害人的财物,并造成一人自杀。其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一审判决对其量刑适当,决定驳回5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徐玉玉案主犯同获无期
因犯案手法相似,受害者身份均为准大学生,该案亦被称为广东版“徐玉玉案”。2016年8月,刚考上大学的山东女孩徐玉玉遭电信诈骗,本来要缴交的学费9900元全被骗走,徐玉玉与父亲报案后,回家途中心脏骤停,送医抢救死亡,引发内地社会民愤。时至2017年9月,徐玉玉案的主谋陈文辉受审,同样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