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加强学生欺凌治理:必要时欺凌者转送专门学校进行教育

撰文: 刘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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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

11部门发文加强学生欺凌治理。(视觉中国)

《方案》明确预防学生欺凌的措施,包括学校加强教育、开展家长培训、强化学校管理及定期开展排查。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方案》

《方案》强调,学生欺凌事件须依法依规处置。明确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学校发现欺凌事件线索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对确有必要的,要启动复查。涉法涉诉案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方案》提出,对于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

《治理方案》还提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包括完善培训机制、建立考评机制、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健全依法治理机制。

(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