恃不会被遗返大陆 台湾电骗犯匿邦交国多明尼加诈骗
台湾再有海外电骗集团遭捣破。台中地检署指挥刑事局、调查局联手破获远赴多明尼加设机房的诈骗集团。在当地负责牵线的黄姓华侨及另外4人在多明尼加落网,另外37人则于台湾被捕。
台湾检警表示,该电骗集团利用“在邦交国犯案不会被遣送大陆”的引渡协议,让台湾骗犯有恃无恐,躲在多明尼加诈骗大陆人,赃款后汇回台湾,短短两个月获利1.4亿元(新台币‧下同;约3700万港元)。
警方调查,45岁的华侨黄男生于台湾,15岁随父亲至多明尼加经营木材生意,后取得多明尼加国籍。他表面上开雪茄馆,实际在当地接应台湾诈骗集团,每月收取一笔2万美元的公关费,另收钱替诈骗集团租赁房屋、车辆、购置机房软硬体、申装互联网、打点饮食。
据悉,黄男至少替三个台湾诈骗集团牵线,多明尼加警方已将他收押调查。黄男还被查出涉嫌当非法中介,帮助大陆人及台湾人移民多国,帐户内不明资金往来高达1.5亿元(约4000万港元)。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中地检署前年侦办一宗诈骗案,发现两名逃犯是某廖姓男子(疑为诈骗集团的台湾幕后金主)经营车行旗下股东。诈骗案多名涉案成员,也是车行干部或亲友。经查发现,车行曾姓干部2014年起,多次协助台湾人赴多明尼加,由黄姓华侨接应,从事欺诈。
华侨黄男与廖男的犯罪关系顺理成章地台湾警方发现。台湾与多明尼加透过司法互助交换情报,今年9月先联手在多明尼加逮捕黄男及诈骗集团的4名成员,同时扣查电话、电脑等犯罪工具。本月六日,刑事局再与台中市警方在台拘提廖等37人。
检方当场查扣826万元现金、6辆进口车、15处不动产,初估该诈团光2015年两个月间,不法所得就达1.49亿元(约3955万港元);车行另涉逃漏税逾2247万元(约596万港元)。
廖等人否认从事电骗,只称从事互联网签赌,警方问“为何大老远跑到国外搞签赌”,廖以“多明尼加赌博合法”回应;在多明尼加落网的黄男则坦承犯案。检方声押廖、曾等5人,法院裁定曾等3人收押,廖男获准以50万元(约13.2万港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