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院通过废止法案 蒙藏委员会正式走入历史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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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今日(28日)表决通过废止《蒙藏委员会组织法》,“蒙藏委员会”正式走入历史,其职能将并入台湾文化部、行政院大陆委员会(陆委会)与外交部,并在在文化部增设派出单位“蒙藏文化中心”。

蒙藏委员会正式走入历史。(蒙藏委员会网页)
蒙藏委员会:沿袭自清代主理蒙古、西藏、青海、新疆以及西南少数民族事务等的“理藩院”,以及北洋政府“内务部蒙藏事务院”。1928年后改隶于行政院辖下,并设置蒙藏委员会,处理蒙、藏两族事务。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后,依旧设有蒙藏会,业务包括对在台蒙藏人士的辅导照顾、蒙藏文化保存传扬、人才培育、蒙藏研究,与海外蒙藏族聚居地区的人道援助,与经贸、学术、文化及医疗交流等。唯平常业务不多,仅余象征意义。陈水扁、马英九政府讨论政府组织改造时,都曾有意裁撤蒙藏会,但因考虑其象征意义而未实行。

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人事长施能杰指出,行政院组织架构自2012年1月1日起,配合立法院立法进程及筹备情形陆续施行,部会数目由37个逐步精简成29个,其中已没有规划设置蒙藏委员会。

他表示,蒙藏会裁撤后各项业务依性质,蒙藏文化保存传扬、藏传文化移入文化部;蒙藏讯息搜整、情势研析移入陆委会;人才培育、人道援助蒙古国、俄罗斯3个蒙古裔共和国部分移入外交部,员额依业务移拨比例及现职人员意愿调查,将预算员额分别移拨陆委会及文化部,并在文化部增设派出单位“蒙藏文化中心”。

国民党反对 不满强行送到立院审查

在今日的台湾立法院院会上,民进党立委蔡易余在提案中指出,蒙藏会功能不清,施政计划效果不彰,徒生政府组织臃肿,徒增人事公帑耗费,提请废止组织法;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提案则指出,外蒙古独立已为政府承认,行政院应抛弃旧有历史包袱,重整合理行政组织架构,裁撤仅具大中国法统意义的蒙藏会。

不过,国民党立委吴志扬表示,蒙藏会地位与部会相同,有单独组织法,但在立法院审查前,就透过行政院一纸命令裁撤、移拨人员,相当不尊重立法院审查。国民党团对内容则没有意见,但不满行政院强行送交立法院。

经表决后,立法院通过废止蒙藏委员会组织法,蒙藏委员会正式走入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