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28日宣判 海基会派员陪同李净瑜明赴大陆旁听
撰文: 杨青之
出版:更新:
台湾民进党前党工、NGO工作人员李明哲,被大陆指控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9月11日在湖南岳阳中级人民法院开审。李明哲当庭认罪。李明哲案将于11月28日,在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他的妻子李净瑜明天(27日)下午将搭机前往岳阳听判。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陆委会26日表示,对于李明哲家属赴陆旁听宣判,政府已作好相关规划,家属中仅李净瑜表达赴陆意愿,同时李邀请两位友人随行,政府已委托海基会指派资深高级专员陈颖庆及高级专员丁美君陪同,共计5人,预定搭乘11月27日南方航空CZ3018班机,15时50分由桃园直飞长沙机场,18时35分抵达,政府并安排在大陆执业的蔡世明律师前往当地,协助提供政府及海基会法律咨询。
同时,海基会已洽请岳阳台商协会协助安排当地交通接送及住宿,台方已循既有管道洽请大陆方面,协助确保家属及相关陪同人员入出境顺利,及在陆期间的人身安全与便利,并应基于人道亲情考量让家属探视李明哲。
根据大陆刑法第105条第1款规定,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