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中学滥收1200元“感恩费” 涉款总额逾145万 校长被免职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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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内地传媒报道,四川雅安市天全县一间初中利用家长会,年内两度向该校学生家长收取被称为“感恩费”的捐款。据知,每名学生被要求至少“捐”出1000元(人民币,下同),校方两次合共收款逾145万元。
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县政府和纪委亦介入调查。最近消息指,县教育局相关领导被警告,该校校长并已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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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澎湃新闻》报道,涉事的四川雅安市天全县第二初级中学(下简称“天全二中”)本月12日召开家长会,当场向学生家长征收被称为“感恩费”的捐款,每位家长被要求至少收交1200元。这次已是校方本年内第二度收取“感恩费”:上一次在本年2月,费用同样是1200元。
事件曝光后,天全二中校长章帅东称,这笔钱没有记到学校账上,而是雅安市教育基金会募集用于县二中的“奖教助学”的资金。他又指,教师并没有直接收钱,都是家长代收的,而捐款之前的调查报告亦显示,80%的家长愿意捐钱,“不愿意捐就算了嘛”。
县教育局长被谈话诫勉
后来,县政府和县纪委介入调查,并在昨晚(21日)公布调查结果。通报称,该校2017年2月收取68.82万元,2017年11月收取77.13万元,合共145.95万元;其中,119.64万元以自然人身份单方面汇入雅安市教育基金会面向社会公开的捐款账户,26.31万元尚在家委会成员手中,所有款项至今未使用。
通报指,天全二中通过家委会违规收取捐资助学款,违反教育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等相关规定,侵害公众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影响。
天全县纪委、政府决定对天全县教育局局长杨闵谈话诫勉,给予县教育局副局长杨剑行政警告处分;免去章帅东天全县第二初级中学校长职务,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天全县教育局纪委对天全县第二初级中学党支部副书记刘明进行书面诫勉。所涉资金则按规定全数退还家长。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