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监指违反《证券法》 赵薇、黄有龙等遭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

撰文: 吴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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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上市公司祥源文化(600576.SH)今日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已对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文化,现已更名为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薇传媒)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调查完毕,将依法对龙薇传媒、万家文化、及其负责人赵薇、赵薇丈夫黄有龙、孔德永、赵政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的处罚。

赵薇和黄有龙在2009年结婚,被踢爆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和香港身份证,二人常一同出席活动。(视觉中国)

公报指出,龙薇传媒在自身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万家文化的股份,且贸然予以公告,惟最终融资失败,交易取消。证监会指控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涉事方作出以下处罚:

1. 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人民币罚款。

2. 对万家文化董事长孔德永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人民币罚款。

3. 对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

4. 对龙薇传媒负责人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决定对万家文化董事长孔德永及龙薇传媒负责人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早前报道,赵薇和黄有龙所控制的龙薇传媒去年7月计划作价30亿元人民币,收购上海A股上市公司万家文化(600576.SH)的29.135%股份,取得控股权。

惟经上海交易所多次查询这宗买壳交易的细节后,赵薇才披露当中只有6,000万元人民币由自己出资,其余资金均为贷款,杠杆高达50倍。高杠杆计划被质疑后,银行收水,龙薇更改计划,改以5亿元人民币收购万家5%股份,更强调不会参与公司管理。

但今年4月万家披露交易告吹,赵薇却可取回2.5亿元人民币首付,更毋须支付1.5亿元人民币违约资金。《财新》引述监管消息指,中证监要求万家文化解释为何拖延一个月才终止交易,以及为何赵薇毋须支付违约金,报道指明中证监调查是针对赵薇本人,因龙薇传媒收购万家的目的不明,更涉隐瞒高杠杆借贷。

另据《香港01》早前参与国际调查记者同盟(ICIJ)的“天堂文件”报道,独家披露赵薇丈夫黄有龙,曾与马来西亚赌王林国泰早在2011年起关系密切,牵涉6亿元的蒙古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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