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学院”变“大学” 内地高校为何竞相改名?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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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各地相继公开申报升格、更名和转设的高校名单,引起舆论热议。据不完全统计,已有13个省份、逾38所高校加入高校“改名潮”,当中有不少是由“学院”更名为“大学”。

中国教育部曾在今年初发布的《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中做出明确规定,规范高校更名的行为。(网上图片)

今年9月以来,广东、上海、山东等13个省份(省级行政区)先后公开申报升格、更名和转设的高校名单,共涉及38所高校。不过最终能否申请成功,还有待教育部等政府部门的审核结果。

 申请改名的学校(部分):

原名称 申请名称/更名后名称   
湖北民族学院 湖北民族大学
南昌职业学院 南昌管理科技学院
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信息学院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江西商学院
成都学院 成都大学
四川理工学院 四川科技大学
钦州学院 北部湾大学
广西师范学院 南宁师范大学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 河北航空学院
唐山学院 唐山交通学院

 

 教育部明确规定高校更名事宜

仅仅13个省级行政区,就有38间高校要求升格、更名和转设,当中更有不少“学院”申请改名为“大学”,称这种现象为一种“热潮”也不为过。实际上,对于高校“改名热”,中国教育部曾在今年初发布的《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中做出明确规定,规范高校更名的行为。

上述意见指出,坚决纠正部分高等学校贪大求全,为了更名、升格盲目向综合性、多科性发展的倾向,严格依据标准审批“学院”更名“大学”,切实引导存量高等学校把精力和资源用于特色学科专业建设与内涵发展上来。意见又提出,“十三五”时期,继续坚持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也不与高等职业学校合并;高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本科学校,不与本科学校合并,也不更名为高等专科学校的政策。

此外,今年9月24日公布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也明确提出要“健全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体制机制”;不久前的十九大报告在谈到高等教育发展时,也强调要“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